2020年,浙江桐庐,男子喝了酒回家,但女友反锁了房门,不让他进屋,隔壁家68岁大娘好心帮忙,想着她的卧室和男子阳台只有1米之隔,可以爬过去,男子腿受伤不方便,大娘就自己爬过,没想到,大娘踩空坠楼身亡,她的家人要求男子赔偿34万余元。 (信息来源:桐庐县法院) 半夜醉酒,被老婆、女朋友反锁门,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但是因为这么小的事闹出人命的,估计就只有小吴了。 说起小吴和她的女朋友关系还是非常好,平日里很恩爱,小吴也很懂得体贴女友,不过有一点这小女友不太喜欢,就是小吴有很多朋友,还经常在外面喝的烂醉跑回来。一身酒气,还经常不洗澡就睡了,这让女友很反感。 相比以前他下班就跟朋友们喝酒聚会,嗨到半夜才回家,已经改了很多。自从有了小女朋友后,他的生活节奏慢下来不少,聚会次数也少了。 可这酒局,有的时候就是躲不过,一不小心,小吴又醉成一滩泥。女朋友为此没少生气,每次都得给小吴点颜色看看。这次,她直接给他来个狠的——反锁大门。 2020年12月20日,小吴又喝得烂醉,大半夜被朋友送回家,钥匙插进锁孔半天打不开。他当时心里一凉,这回完了,女友这次是玩真的? 他使劲敲门,可门里一点动静也没有。没办法,总不能真睡大街吧?去酒店?怕女朋友误会更深。 他急得团团转,这时,68岁的大娘张阿姨出来了,看小吴可怜巴巴的,就想着帮帮忙。 她家卧室离小吴家阳台就一米远,想着让他从她家爬过去。小吴觉得这建议不错,自己年轻力壮,这点小难度还是没问题的。 可小吴忽略了腿受伤,腿怎么抬也抬不起来,爬不过去,大娘一着急,就说道:“小吴,还是我来吧,我好人做到底。” 小吴一听愣了一下:“张姨,你这把年纪了,还是不要了,太危险了。” 大娘:“没事,我年轻的时候,经常去山上打柴,树都能爬,别说这阳台。” 小吴一听,想着就试一下,结果,大娘才刚爬上阳台,脚就踩空了,一不小心就从阳台掉了下去。小吴见状,立马跑下楼去,可惜大娘年纪较大,当场身亡。 这起意外,让小吴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他掏出了自己攒下的3万元给张阿姨办丧事,可张阿姨的家属却认为是小吴让张姨爬阳台的,把他告上了法庭,索赔34万!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小吴不应该赔偿,他没指使大娘去爬窗户,是张阿姨自己好心帮忙,这责任,不能全算在他头上。 法律上怎么说的呢?《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吴是没让大娘爬,只是大娘自己主动的。但是小吴要拿出证据,不是他让张姨爬的,当时就只有两个人,大娘已经身故,也就死无对证了,民事诉讼法又说了,谁主张谁举证。张阿姨家人说小吴有错,也得拿出证据来。 说起这件事,这大娘是好心,小吴也是无奈,这中间,谁对谁错,真不好说。 后来,经过调查,发现大娘是主动帮小吴爬阳台,小吴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但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小吴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补偿。 最后法院判小吴赔偿9万给家属,之前付了3万,还得再付6万。这9万,是考虑到大娘是好心,也是考虑到小吴的责任,虽然他没直接让大娘爬,但事情毕竟因他而起。 所以说,这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是单纯的赔偿纠纷吗?恐怕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人情世故的问题。 好心帮忙,却酿成悲剧,这让人不得不反思,我们该如何处事,该如何承担责任? 这9万的赔偿,算是法院权衡利弊的结果,或许有人觉得少,或许有人觉得多,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沉重的教训。 总而言之,这桐庐坠楼案,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赔偿纠纷,它引发了我们对人情冷暖、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的多重思考。 这件悲剧,提醒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谨慎小心,多一份理解,多一份责任,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也许,下次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会有不一样的选择,更深思熟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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