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并非缩小解释,而是当然解释。

秋蝶看案件 2025-02-09 06:20:08

1.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并非缩小解释,而是当然解释。理由在于:自己所有但由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可以成为盗窃罪对象。既然自己的财物可以成为盗窃罪对象,那么,他人的财物更可以成为盗窃罪对象。此为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

2.虐待被监管人罪的行为方式是“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对这里的“体罚虐待”应解释为“体罚或者虐待”,而非“体罚和虐待”。此为扩大解释。

3.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中的“买卖”,应解释为“买或者卖”,而非“买和卖”。此为扩大解释。

4.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应为15年,而非20年,更非10年。(1)“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全称是“7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含无期徒刑和死刑,追诉时效自然不是20年。(2)“7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包含两段: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下”包含10年本身,追诉时效是15年。“15年以下”包含15年,追诉时效也是15年。

5. 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走私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依然成立洗钱罪。但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盗窃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将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非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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