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饥渴,连“女鬼”都不放过?四川眉山,男子玩密室逃脱,对扮鬼的女工作人员进行猥亵,女工作人员被吓得大脑空白,反应过来后大叫报案。可结局,让她不能接受!网友:比鬼更可怕的,果然是人! (来源:法治进行时) 小丽是一家密室逃脱的工作人员。她每天的工作,就是打扮成女鬼的样子,然后在密室黑灯瞎火的情况下,突然窜出来吓顾客。 但万万没想到,这天她不仅没吓到顾客,反被顾客给整哭了! 当时,小丽像往常那样,披头散发,模仿女鬼的样子低头行走,想要吓顾客。 而她身后突然走来一名男子,从背后抱住他,手在她胸前乱摸! 小丽吓得花容失色,惊叫起来。 但男子却觉得更加兴奋,他用自己的下身顶住小丽的臀部,像泰迪一样,猛烈“撞击”…… “啊,啊啊,救命啊……” 小丽拼命挣扎反抗,终于从男子 怀里跑了出来。而男子还意犹未尽,追着想吻小丽,但被其他人给拉住了! 小丽又气又怒,打电话报案,想给男子一个教训! 不料,老板老板担心影响生意,劝小丽私了和解,说男子喝多了,让小丽给他一个机会。 小丽受制于老板(工作原因),妥协了。但事后她越想越委屈,觉得老板不维护自己,这样的工作不干也罢! 于是小丽把这事情发到了网上,她认为,醉酒也不是男人随便猥亵女人的理由!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果然单身久了看鬼都眉清目秀的。只要胆子大,贞子都得放产假。 也有网友说,以后把工作人员都换成男的吧,这要是没监控,便宜都被白占了! 还有网友说,这是什么老板,猥亵都能私了吗?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该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猥亵他人会受到的处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 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根据视频证据,如果小丽坚持要处罚男子的话,男子肯定要被处罚 10 日以上的拘留。 而且,男子使用暴力猥亵,已经涉嫌强制猥亵罪了,这是涉嫌犯罪,是不允许私了的! 这种老板太自私,他没有权利让小丽和解,小丽可以拿起法律武 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出门被人猥亵,我报警了
【4评论】
驻倭华军
宁采臣?
鬼多天师少
人饿了,鬼别想放产假,
用户49xxx35
有没有觉得现在什么事情都让人私了,为什么不是捉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