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倒了血霉了,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装修新房子,包工不包料,说好价钱,包给一装潢师傅。也没签什么装修合同。 将近一年,都是这个师傅在干。 按部就班的。 就在快完工的时候,出了事。 装修师傅在没有通知房东的情况下,临时叫了另一个师傅锯板材。 这个师傅才干了不到一天,就把手指锯着了。 我没看到,应该很严重。 然后被锯伤的师傅联系上雇他过来的师傅,紧急赶往医院,并在事后通知了房东。 最后花去医药费两万四,要房东出。 房东不肯,说我根本不知道你另雇了别人,面儿都没见过,更别说经过我同意,我怎么可能出这冤枉钱。 总之,扯皮了一段时间。 最后达成协商:就是原来的装潢师傅出两万二,房东出两千多。 此事也算圆满解决。 最后说明,房东是我大哥,去年的事。 友情提示:装潢一定要签合同,合同上表明出了意外的责任分配。 像上面的情况,如果签了合同,我大哥可以一分不出,也不怕装潢师傅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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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志聊情
2025-02-08 19: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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