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深圳一网友发文称,她的宠物狗因受鞭炮惊吓从寄养中心跑出,跑上高速被撞伤

远悦评社会趣事 2025-02-07 11:43:31

2月5日,深圳一网友发文称,她的宠物狗因受鞭炮惊吓从寄养中心跑出,跑上高速被撞伤,监控显示受伤不严重,但是高速公路公司工作人员将其捡走由3名工作人员在后厨将其杀害,并有8人分食。 不就是一只狗吗?难道狗命比人命贵?在高速公路上,万一引发交通事故怎么办?一些人就是爱小题大做,吃了就吃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出了事故算谁的?狗主人赔不赔? 我觉得不适宜对高速员工进行严肃处理,批评一下就得了! 既然狗有主人,狗主人就是狗的监护人,高速公路管理处应向狗主人收取狗尸处理费用。狗狗上高速影响行车安全,交警应向狗主人收取罚款,如果损害了别人的车辆也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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