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男子开车撞死了人,法院判决,保险赔偿额度之外,男子再赔34万,没想到,男子赔了10万,就玩起了失踪,还偷着把房子卖了130万,悄悄转移卖房款,没想到,法院强制执行时,查出来了,结局让人叹息!
2019年10月3日,马勇像往常一样开车沿马路由北向南行驶,他心急如焚,想快点到达目的地,却有些心不在焉。就在这时,葛峰也驾车由东向西疾驰而来,猛地冲入路口。刹那间,两车相撞,悲剧瞬间发生。葛峰痛苦呻吟,伤势惨重,送医后不幸离世,他的家人悲痛欲绝,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意外。
葛峰的家人料理完后事,将马勇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马勇除保险公司赔偿外,还需赔偿葛峰家人34万元。马勇虽心有不甘,但一开始还算配合,按调解协议支付了10万元。
然而,谁也没想到,马勇之后竟玩起了失踪,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葛峰家人无奈,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方寻找,线下调查,终于在2024年12月发现了马勇的线索——他在宿迁竟有一套房!
可令人震惊的是,马勇早在2021年2月就把房子卖了,卖了整整130万!原来,这马勇狡猾至极,早在被起诉后就开始谋划。那时正是二审上诉期,判决还未生效,他便趁机卖房,将130万房款偷偷转移,企图逃避赔偿。
马勇自以为聪明,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法院调查取证,掌握了他转移财产的证据。首先,马勇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法院判决他赔偿34万,他却支付10万后玩失踪、转移财产,这行为怎么定性?《刑法》第313条明确规定,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马勇显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
其次,马勇在判决生效前转移130万房款,这行为又该如何?《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诉讼参与人转移财产,法院有权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马勇在判决生效前转移房款,显然妨碍了执行,法院有权处罚他。
最后,法院会怎么判马勇拒不执行赔偿的行为呢?《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法院有权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法院认为,马勇在收到应诉材料后恶意转移财产,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而且,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马勇若再违约,便构成犯罪。
法院向马勇释明法理后,他害怕了,连忙去银行取钱,到法院履行和解协议。最终,双方签订和解协议,马勇支付了19万9,案件告终。这马勇诡计多端,耍赖到底,耗尽了葛峰家人的身心。最后和解,他还少给了4.1万,真是令人叹息!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信源:荔枝新闻—2025-2-6《男子撞人身亡后 转移130万卖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