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再次被金钱打败!北京,一男子20年前,用哥哥的名字买房,房子升值,男子把房子卖了900万,谁知卖房款打到了哥哥卡上,哥哥只给他了850万,扣下50万,逼着他放弃父母的遗产,男子被迫答应后,哥哥依旧不给他50万,还说这房子本来就是他的,和弟弟无关,俩人闹到法院,法院的判决亮了!
(内容来自: 潇湘晨报)
张有福是一个商人,20年前,他就挣了大钱,他很有生意头脑,觉得房子肯定会涨,他决定买上一套,可是因为种种原因,他没有购房资格。
他想来想去,不愿放弃这个机会,于是他找到哥哥张有强商量,希望能用他的名字买房。
张有强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房子宽敞,张有强不需要再买房子,将来父母走了,房子也会留给他居住。
再说,上阵父子兵,打仗亲兄弟,没有谁能比得上亲兄弟之间的情义。
果不其然,张有强一听,支持弟弟的想法,反正自己也没买房的打算,名额空着,弟弟想用就用,没什么问题。
张有福心里高兴,到底是一奶同胞,血脉至亲,他对哥哥无比信任,拿着钱就去挑了套满意的房子。
房子买好,所有的资料张有福自己保管,他心里高兴,按照他的生意眼光,房子必涨无疑。
他把房子装修了一番,自己没住,租了出去,租金自然也是他的。
果不其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价突飞猛进,张有福喜气洋洋,觉得自己眼光真准!
就这套房子,就已经让他资产翻番,他成了财主,拥有了大量的财产。
谁知到了2021年的时候,这套房子买了整20年,张有福生意出现了问题,急需一笔资金用来周转。
张有福不愿意张口借钱,他脑子一转,想把这套房子卖了变现。
如今这套房子价格不菲,市场价值900万,如果能够顺利变现,就能盘活生意,以后要是想要房子,再买不迟!
有了想法,他立刻行动,房子挂了出去,很快就有人看上。
房子顺利出手,900万资金很快到账,可是房子是哥哥的名字,卖房款自然就打到了张有强卡上。
张有福找到哥哥,要求他把钱给自己转过来,哥哥大手一挥,却只给他转账了850万!
张有福有些着急,可是他又张不开口问哥哥去要,他以为哥哥大概有什么急事,用完后肯定会给自己归还。
谁知他左等右等,也没等来张有强给他转钱,可他生意上偏偏就差这50万, 他只有硬着头皮问哥哥要钱。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张有强提出一个条件: 如果你愿意放弃父母遗产,这50万我就给你。
张有福有点恼了,同样是父母的儿子,你能继承,我也能继承,我们有共同的继承权利。
我可以自愿放弃父母遗产,但是你不能逼着我做这件事!
张有福对哥哥有了看法,后悔对张有强过于信任。
可是他又不愿和亲哥哥撕破脸皮,于是他不情不愿,在协议书上签下名字,表示自己愿意放弃父母遗产,
他以为签字之后,哥哥就会把50万转到自己卡上,可是左等右等,依旧没有等来这笔钱。
张有福心急如焚,直接找到哥哥理论,自己生意需要周转,不能再耽误时间。
张有强和他翻脸,我就不还,那房子本来就是我的,900万元是安置拆迁款!
张有福眼前一黑,哥,你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呀,我是你亲弟弟,你可不能往死里坑我!
张有强此刻眼里只看到白花花的银子,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骨肉亲情!他就是不还这50万,看你张有福能把我咋样!
张有福忍无可忍,一纸诉状,把哥哥张有强告到了法院,要求他归还自己50万。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张有福拿出购房材料,证明房子是自己借用哥哥名义买的,但是自己付的钱。
张有福拿出购房资料,和自己的买房付款记录,已及各种费用清单。
张有福的证据完整确凿,房子确实是他出钱借哥哥张有强的名字购买。
2、张有强昧着良心说900万是拆迁款,转给弟弟那850万,是家庭继承分给弟弟的财产,而50万元是家庭共有财产。
张有强不但逼迫弟弟张有福在放弃父母遗产的协议上签字,还想吞了弟弟张有福这50万卖房款。
3、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房子确实是张有福借哥哥张有强名字购买。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张有强说房子本来就是他的,否认弟弟张有福借他的名义购买的房子,但他却拿不出证据。
张有强还说900万是拆迁款,他依旧不能拿出证据支持他的说法。
而张有福手里的各种证明齐全,能够证明他的确是借钱买房,900万就是他的卖房款。
因此,法院判决,哥哥张有强返还弟弟张有福卖房款50万。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皆为化名)
黄金山
看清楚点,用哥的名字买房升值了,哥哥给了弟弟850万!自己留下50万!这50万弟弟还打着官司要?!这弟弟得有多小气啊?!
永恒
亲情在金钱面前很脆弱!
独立寒江
法律上有借用名字这一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