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名女子,得知父亲时日不多了,想回去看父亲最后一眼,低三下四的恳求老公,给她转3000块钱的路费。可老公却嫌花钱,进而阻止女子回老家,女子几次请求都没有结果,她崩溃大哭,跑到雪地里,做了件让广大网友又生气又心疼的事儿,网友:你是嫁给他了,又不是卖给他了,从法律的角度应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刘梅出生在广西,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广西人,自己以前是在湖北省就业,常年的打工生涯,让自己在湖北结识了不少的朋友。 经过朋友的介绍,刘梅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两个人也是一见钟情,谈了男女朋友,刘梅的父母是非常的反对刘梅远嫁的。 但是任何的挫折在真正的爱情面前,都是徒劳的,任何的困难也是可以克服的,最后,刘梅还是执意要嫁给自己的老公。 结婚之后,刘梅跟随自己的老公留在了湖北,刘梅的老公是一位土生土长的湖北人。
结婚之后的生活刚开始还算是过得挺不错的,一年之后,两个人也是迎来了爱情的结晶,有了第一个孩子。 后来,两个人又生了第二个孩子,两个孩子的到来,让两个人的精力变得不是那么好,两个人之中,最少要有一个人留下来照顾孩子,刘梅的公公婆婆在老公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 刘梅老公的身世是比较的凄惨的,从小就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上到了初中的时候,就辍学去外地打工,刘梅的老公是从小生活在湖北大山的小村庄中。
如果刘梅夫妻二人不来照顾孩子的话,就没有人来照顾两个孩子了,没有办法,刘梅的丈夫要挣钱养家,只能让刘梅照顾孩子。 无奈之下,刘梅也只能放弃外出挣钱的想法,全心全意的照顾孩子,而家里的收入,全都靠刘梅丈夫获取。 刘梅的丈夫收入也并不高,就只是在给一些老板打一些零工,勉勉强强养活一家四口人,她们的生活过得非常的节俭。 在旁边人来看,男的在外共工作,女的在家里照顾孩子,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让刘梅来看,也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一晃好几年的时间过去了,远嫁到湖北的刘梅已经是好多年都没有回到自己的家乡,更没有看望过自己的父母一次,对父母非常的想念。 回家的话,也都是趁着春节的时间,回家看一看父母。
刘梅的家庭情况实在是非常的拮据,家庭收入比较的少,在生活上面根本就不敢去买什么昂贵的物品,勉强就是能够吃饱饭。 想回家的时候,都是刘梅一个人踏上回家的路程,刘梅的父母一次都没有见过自己的外孙,因为没有那么多的钱可以买四张车票。 回家的次数更是少之又少,刘梅的老公也是不敢让刘梅多花钱,因为两个人还有两个孩子需要自己来抚养。 在很多家庭的观念里面,都是觉得,家里面的钱都是应该让家里的男人来管着,因为钱是家里的男人挣得,所以就应该男人来管。 大多数的家庭都是这样,刘梅对于这件事情,也并不是特别的在意。
在刘梅的心里面,只要自己的孩子可以生活的好,自己过得怎么样都是无所谓的,再苦也不能苦了自己的孩子。 在好几天前,刘梅接到了一通电话,本来以为是一通再平常不过的通话,没想到接到电话后,让刘梅的心里感觉如同刀割一样。 电话是刘梅的母亲打来的,刘梅的母亲告诉刘梅,说是刘梅的父亲病情加重了,已经用不了几天的时间就会离开这个世界上,希望刘梅可以抽时间回到家里面来,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
刘梅了解到事情之后,内心里非常的痛苦,觉得自己非常的对不起自己的父亲,父亲病重的消息自己从来都不知道,之前问父亲的身体状况,母亲只是非常简单的说了一句,没有什么问题。 刘梅的母亲欺骗刘梅说,刘梅父亲的病之后非常普遍的流行性感冒,在医院里面挂几天的吊瓶就好了,不让刘梅担心。 刘梅的母亲知道刘梅的生活过得并不是特别好,生活非常的艰苦,还有两个孩子需要自己来抚养,更不想让刘梅因为刘梅父亲的病情来让刘梅担心,不然的话更是雪上加霜。
刘梅接到消息之后,心里非常的急躁,想自己可以立刻回到父亲的身边,陪伴着他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刘梅找到自己的丈夫,索要3000块,来让自己回家,把剩下来的钱,全部给自己的母亲,也算是这些年来弥补一下对父母的一种亏欠。 但是刘梅的老公却是拒绝了刘梅的要求,这让刘梅非常的生气,觉得自己就是嫁错了人。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夫妻两个人要有好的家风,刘梅的丈夫居然为了省下来那区区的三千块钱,跟自己的妻子百无聊赖,真的是让人非常的愤恨,对自己的这个家庭没有一点的责任心。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成年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赡养自己的父母,并包括妻子的父母,刘梅本来就是远嫁到湖北,更是更没有过上好的生活不说,连自己的父亲去世自己都没有能力回去。 可见,这个男人是由多么的不靠谱,所以说,女人在找男人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首先要看这个男人是不是有责任心,有没有孝心,没有的话,其他方面再优秀也是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