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回老家时,不仅买短乘长,拒绝补票,还霸占座位,乘警在多次劝阻无果后,直接对女子采取了强制措施。目前,南京铁路警方已对女子做出处罚。
(来源:环球网)
据悉,女子是从上海回汉口老家,但不知道是因为没买着票,还是其他原因,她只买了从上海到常熟的车票。在高铁到达常熟站后,女子并未下车,而是继续坐在原先的位置上。
这时一位乘客拿着票找了过来,要求女子让下位置。可是女子非但没让,还指责起了这名乘客。
乘客见女子胡搅蛮缠,于是找来了列车员。列车员多次要求女子拿出车票,但女子就是不拿。无论列车员如何劝说都没用。
无奈之下,列车员找来了乘警,可女子还是不肯让座,称在坐几站就到了,让那位乘客等等。
乘警见女子无理取闹,便强行将其带离,后在南京下车,将其交给了南京铁路警方调查。
警方一查发现,女子要去汉口,却买的到常熟的票,而列车员多次经过提醒要补票,但女子并未补票。
那女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首先,女子存在买短乘长的违法行为。
女子买了上海到常熟的高铁票,按照服务的约定,女子到了常熟站就必须下车,双方的服务关系就此结束。
不过,为了满足一些没抢到票的乘客的需求,铁路公司采用了补票的方法,可以先上车后补票。
可是女子在列车员提醒要补票后,仍选择不补票,她的行为就属于要逃票。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补收票款,可以加收50%已乘区间应补票款: (一)无票乘车未主动补票的; (二)在车票到站不下车,且继续乘车的;
也就是说,对于女子逃票的行为,铁路公司不仅可以要求女子补上从常熟到汉口的车票,同时可以加收50%的已乘区间(即上海到常熟)票款。
这相当于一种惩罚性质的措施。
其次,女子霸坐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
霸座在高铁中一直存在,由于高铁票是有站票的,而且费用与硬座票一样,所以这让很多没买到坐票只能买站票的人十分不满,心里产生了不平衡。
有些人霸占他人座位,理由就是自己花了同样的钱,自然有权坐。
可是乘坐高铁本就是一个服务合同的关系,女子自己没买到座位票,而其他乘客买到了,那这个座位自然应当是其他乘客的。
如果女子认为自己花了同样的钱,应该有个座位,那对其他买到座位票的乘客来说,就是不公平。
因此,女子明知自己买短乘长,还霸占座位不让,该行为严重扰乱了高铁车厢内的公共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南京铁路警方最终对女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对此,您怎么看?
千里冰封
对于霸座不让的,一定要严格处置,追究法律责任,打造一个良好的乘车秩序!
God
小仙女没错,恭喜小仙女喜提5天铁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