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名女子因为回哪里过年,和丈夫吵了一架,最终,夫妻俩经过商量,决定各回各家过年。女子: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他们也很想我!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文中皆为化名)
王聪和李斌,一对新婚不久的小夫妻,在武汉安了家,生活平淡而甜蜜。转眼间,又到了过年的时候,除了忙单位的年终总结,怎么过年也成了他们讨论的热点。
李斌想让王聪跟他一起回山东老家过年,觉得夫唱妇随是习俗。但王聪,作为新时代的女性,并不这么想。她是河南人,也是家里的独生子女,觉得春节应该陪陪自己的父母,他们就一个孩子,过年肯定孤单。
王聪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李斌,李斌虽然理解,但担心村里人会说闲话。王聪耐心劝他,过年分开几天不影响感情,反而能增进理解。她说,别人的看法不重要,照顾好双方父母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以后的过年,王聪也想好了办法。现在他们还没孩子,可以分开陪父母。等有了孩子,就把双方父母接到武汉来,一起过团圆年,这样既能免去孩子奔波,也能让父母帮忙带孩子。
李斌觉得王聪的想法挺周到,就同意了。这个年,他们决定分开过,王聪回河南,李斌回山东。
王聪把这事告诉了父母,他们虽然高兴女儿能回来,但也担心亲家会生气。王聪一直安慰父母,让他们别担心,还计划接父母来武汉玩玩,让他们认识认识这个美丽的城市。
这种新型过年方式,法律上怎么看呢?《民法典》说,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夫妻回哪一家过年,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商量好就行。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子女要赡养父母,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王聪作为女儿,过年陪父母是合理合法的。
《民法典》还强调,家庭要树立优良家风,夫妻要互相尊重、关爱。李斌能尊重王聪的想法,对创立和睦家庭关系很重要。
每逢佳节倍思亲,每个人都有和家人团聚的渴望。只要夫妻俩商量好,在哪里都能过幸福年。对于在哪里过年,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