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正式施行,部分要点如下: 1. 夫妻房产分割:夫妻间给予房产未转移登记,法院结合多因素判决归属及补偿;已转移登记,婚姻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可判归给予方。 2. 父母出资购房: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无约定或不明确,房屋可归出资人子女,再定是否补偿另一方;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按出资及婚姻贡献等判决。 3. 逃债行为规制: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法院综合多因素判定。 4. 同居析产规则:双方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以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多因素分割。 5.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为违反忠诚义务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主张无效,法院应予支持。 6. 抢夺藏匿子女:父母一方或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行为禁令。
自2025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以珊聊人啊
2025-01-29 02: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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