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车时未佩戴头盔,被路口辅警拦停时不慎摔倒,导致脚趾骨折。女子认为辅警没有执

白羊登义文 2025-01-26 20:56:22

女子骑车时未佩戴头盔,被路口辅警拦停时不慎摔倒,导致脚趾骨折。女子认为辅警没有执法权,应当对自己的伤情负责,法院会如何判罚? 在朱玉(化名)生活的小县城,日子平淡又忙碌。为了上下班方便,朱玉买了辆电动自行车,这让她通勤时间大幅缩短。 县城里骑电动车的人很多,可大多为图省事不戴安全头盔,朱玉也如此,她觉得路短,不戴没事。 这天傍晚,朱玉下班骑车回家,满心想着晚餐,丝毫没留意前方路口执勤的辅警陈杰(化名)。陈杰目光敏锐,看到未戴头盔的朱玉,出于职责立刻上前制止。 陈杰快步走到朱玉面前,伸手做“拦截”手势。毫无防备的朱玉吓得惊慌失措,猛踩刹车,电动车瞬间失去平衡,连人带车摔倒,朱玉的脚趾被重重砸伤。 朱玉疼得脸色煞白、冷汗直冒,周围路人纷纷投来关切目光,陈杰也慌了神。众人帮忙将朱玉送往医院,诊断结果为脚趾骨折,需要长期治疗休养。 躺在病床上的朱玉,既愤怒又委屈。得知陈杰是无执法权的辅警后,怒火更旺,认定是陈杰的鲁莽导致自己受伤。 此后,朱玉与交警队多次协商未果,陷入僵局,闹到法院。 朱玉提出索赔各项损失5.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辅警并不具备执法权,不过当发现行人违法行为时,应有教育和劝导的义务。陈杰发现朱玉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上前进行劝导并无不妥。 根据相关法律,交通警察在执勤时可以采取巡逻管控的方式,故朱玉提出未设置相应标识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了朱玉的诉求。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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