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是上门女婿,挣得钱都交给了妻子,谁知妻子趁他睡觉,带全家出去吃饭,没人叫他,也没给他带饭,男子醒后,气的离家出走,他穿着睡衣,饿着肚子,身份证没带,手机没钱,无奈之下,又回到家里,发现自己的衣服都被打包收走,他跑到地下车库,冻得瑟瑟发抖,扫地的大爷,给他一件大衣,抵御风寒,男子发出视频,述说上门女婿不易: 坚决搬走,再也不住在岳父母家里!
(内容来自,椒点视频)
刘山一觉睡醒,他伸伸懒腰,这一觉睡得真久。
多日来夜班熬的他眼圈发黑,回来后就一头栽到床上,一觉睡到傍晚。
他穿好衣服,出来卧室,屋里静悄悄没有一丝声音。
往常这个时候,妻子和岳母岳父都在屋子里看电视聊天,今天全家人都消失,没见了踪影。
刘山肚子开始咕咕作响,他来到厨房,冰锅冷灶,啥也没有。
他又去冰箱看看,没有一根菜毛,他垂头丧气,洗了把脸,拿起电话,就给妻子拨打。
妻子王梅正在和亲戚们聚餐,全家人聊的热火朝天,面前满桌子美味的菜肴。
王梅听到手机,显示刘山,王梅一脸嫌弃,很不耐烦的接通了电话。
喂,你刚起来?我和爸妈和亲戚吃饭!
刘山问道: 你们在哪?出门咋不叫我?家里啥也没有,你给我发个定位,我去找你。
谁知王梅只顾和亲戚说话,懒得理他,接着热闹,笑的嘻嘻哈哈。
电话里的笑声,刺激着刘山的大脑,他是个上门女婿,在家里没有说话的权力。
当年他和王梅恋爱,王梅是家中的独生女,她的爸妈要给她招个上门女婿。
王梅怕父母年老,无人照顾,遵从父母之名,要刘山入赘,到王梅家居住。
刘山考虑再三,心里放不下王梅,只要王梅愿意和她结婚,让他做牛做马,他也愿意。
可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他和王梅一家住在了一起,王梅父母对他并不亲近,觉得他是个外人,很少和他说话交流。
今天她们一家出去吃饭,不但没叫自己,也没给自己留任何吃的,刘山心里凄凉,一下想起来平时的委屈。
凭啥你们出去吃大餐不叫上我,我既然入赘,就是你们家的一员,你们不尊重我,把我当做牛马使唤!
刘山要求王梅给自己地址,他要赶过去和他们一起吃饭。
谁知刘梅不由分说,直接挂断了电话,仿佛他就是一条小猫小狗,我们一家人吃饭,凭啥叫你?
刘山心里冒火,忍无可忍,我把工资卡都交给了你,你家的活都是我干,我尽最大努力孝敬你的爹妈,到头来我还是个外人!
刘山越想越气,抹黑又沉沉睡去,醒来时王梅一家已经回来,继续说着吃饭的话题。
他们说今天的饭菜真是不错,尤其那道鱼真是鲜美,吃的人到现在都谗言欲滴。
还有那道清蒸排骨,更是蒸的酥烂,味道极好,爸妈牙齿不好,也能吃的津津有味……
刘山从卧室出来,既然你们不欢迎我去,哪怕回来给我带点吃的也好,谁知人家根本就不问他是不是饿了,目中无人,压根看不到他的存在。
刘山恼了,对这个家庭,没有功劳还有苦劳,这么多年,任劳任怨,可是依旧得不到认同。
妻子王梅收走他的工资卡,刘山兜里,连个钢镚都没有。
如今他们一家出门聚餐,不管自己的死活,回来也不带饭,根本把自己不当人看!
刘山和王梅一家大吵一架,摔门而去,他已经待不下去,满心都是委屈愤怒。
此时已是半夜12点,外面生冷,他一低头,发现自己还穿着睡衣。
虽然他拿着手机,可里面没钱,钱都在王梅手里,他也没带身份证,连个旅馆都住不成。
他漫无目的,在街上游走,寒风凛冽,冻得瑟瑟发抖,此时此刻,他腹中无食,兜里没钱,没吃没喝,也没住处。
他哆哆嗦嗦来到地下车库,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一位大叔走了过来,看他可怜,拿出一件大衣给他御寒。
好不容易,长夜过去,他回到家里,发现自己的衣服全都被妻子打包收走。
刘山知道,妻子收起衣服,就是不让他走,可是他心怀凄凉,早就受够。
他的委屈集满,这件事不过是导火索而已,就是最后一根稻草,压死了他这头骆驼!
他不在乎吃不吃这顿饭,他想要的是尊重,而不是多年的付出,全都被当做理所当然。
1、刘山作为上门女婿,得不到王梅一家的尊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刘山的工资卡交给王梅保管,他兜里没钱花,作为丈夫,没有尊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刘山将工资卡交给王梅保管,并不意味着他失去了对财产的处理权。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者,刘山有权要求合理使用和分配这部分财产。
3、刘山决定从岳父母家里搬走。
刘山作为婚姻关系的一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居住在岳父母家中
王梅及其家人应尊重刘山的决定,不得无故阻挠或干涉。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