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直播,老周莅临指导。可惜的是,问他有没有江秋莲骗捐的证据,他支支吾吾,很快下线就走了,留下一堆问号,让我凌乱。
老周说他有江秋莲转让小卖部挣了2、30万、江歌留学有20万押金以及日本网民捐赠的30几万元的信源,还说他是普通老百姓,有信源可以认为江秋莲骗捐。
这里有个问题必须强调,“老百姓”不是免责的条款。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有民事权利也有法律义务。因此,老周评论江秋莲所谓的骗捐,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他说江秋莲骗捐的信源,他必须进行核实,这是法定的义务。老周核实了吗?这些信源是真是假?如是假的,该承担的责任一样不会少。
问起老周说的转让、押金和江秋莲在日本的捐款,假设他的信源是真实的,问他有没有证据佐证?他的思维一下子飞了起来。他自负的逻辑学,似乎忘了证据+时间线的逻辑思维方式,忘了江秋莲先是在国内通过轻松筹募捐,尔后才多次往返日本这么一个事实。
大家可以见证,当问老周要“转让”小卖部挣了2、30万的证据时,老周一言不发就走了,让我在直播间里懵逼凌乱。
“质疑”江秋莲骗捐的人声称他们已经坚持了九年,可为啥9年间,他们就拿不出一份能够证明江秋莲骗捐的证据呢?纳了闷了,为啥想看看江秋莲骗捐的证据这么难?他们把这些“宝贝”证据还要藏多久?是不是还要“向天再借五百年”,才能让证据见了天日?
再这样下去,江秋莲骗捐的“证据”,就成了文物。“反骗捐诈骗组”的各位大佬,注意完整保存后世的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