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震哥没有签保密协议,所以没有保密义务。我不这么觉得,我觉得他有。震哥没签

小小韭菜长 2025-01-25 06:37:20

很多人说震哥没有签保密协议,所以没有保密义务。

我不这么觉得,我觉得他有。

震哥没签保密协议,但他发的这台机子签了,无论是黑厂内部员工还是媒体,肯定签了。

所以第一件事儿,给他看这个机子的人,有义务遵守保密协议。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不应该给震哥看,哪怕给了,提醒这是未发布的产品,且不能公开,是基本的职业操守和契约精神。

如果这都没做,这个人的职业道德有严重问题。

第二件事儿,给他看机子的人,就算不是震哥的朋友,至少是熟人,不要陷熟人于不义,这是基本的道德要求。

震哥说,他是一个非常在乎契约精神的人(领克900泄密解释里说的),那么,是不是只有签了保密协议之后才牵涉到契约精神?

当然不是,朋友之间的非书面约定的默认契约也是契约。

至少在这个事儿公开之后,或者说第二条微博发布的时候,他一定是知道这是怎样一件事儿的。

作为大媒体,且刚刚经历了领克900泄密事件,他肯定明白他的行为意味着什么,这个时候哪怕不考虑他和品牌之间的契约,他和给他看机子的人之间的道德契约呢?

第三,震哥的第二条微博,他如果只是截图证明他确实发布的时候不知道是新机,也还好。

但他截图把OPPO PR准备送他媒体机的事儿发出来,是为了证明什么?

证明自己牛逼,哪怕泄密,黑厂照样不敢得罪?

往小了说,这是陷跟他对接的PR于不义,往大了说,这是陷OPPO于不义。

这件事儿OPPO没做错什么,是最大的受害者,那么谁做错了?

如果说震哥第一条微博存在不知者不罪的可能,那么第二条微博,我只看到了傲慢和自大。

以及,和他自己说的自己重视契约精神格格不入,不是说需要赔钱的契约才叫契约。

这事儿,震哥还欠一个道歉,无论是对朋友,还是对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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