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为某大学工作了16年,大家都觉得她工资很高,待遇很好,没想到,她竟是临时工,每个月拿的都是最低生活保障的工资,一个月1800元。最让女子意难平的是,学校没有给她交养老保险,她将学校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她和学校存在劳动关系,但又说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来源:澎湃新闻) 2018年8月,距离徐某临退休还剩一个月,徐某向学校反映缴纳社保的问题,仍旧没有得到解决。 为了不影响自己领取养老保险,徐某咬了咬牙,最终通过自费的方式,向人社局补缴了13万元。 徐某是2002年到河南某大学工作的,2018年9月,徐某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然而因为徐某的临时工身份,学校一直没有给徐某缴纳过养老保险,工资拿的也是最低生活保障,一个月1800元。 徐某说,她在2008年调到收发室时,部门领导就口头承诺考虑临时工的养老补助问题,结果十年过去了,养老保险这事都没有解决。 徐某一个月一千八的工资,攒不了多少钱,为了能领取退休金,补缴的13万块钱里面,她借了11万块钱,准备后面慢慢还。 2024年6月,徐某将大学起诉至法院。 1、劳动仲裁有诉讼时效,补缴养老保险有没有诉讼时效? 很多人只知道,《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认为诉讼时效都是三年,这是错误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的时效为一年。 有意见认为一年时间太短了,公司稍微拖一下,就把一年时间拖过去了,真是这样吗? 这样想就把时效想得太简单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规定了,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具体到本案,徐某是2018年从学校离职,如果在这期间,她向学校主张了缴纳社保的问题,学校又答应说要给她缴纳,在这种情况下,仲裁时效又要重新起算一年的时间。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本案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还要看徐某在这期间是否有主张过权利,以及学校怎么答复的。 2、未缴养老保险,可以向当地人社局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网友提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不是也规定了时效吗?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人社部对这个问题进行过答复: 经办机构接到超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第一款2年的追诉期投诉后,一般也按程序进行受理。对能够提供佐证材料的,尽量满足参保者诉求,予以解决,以减少企业职工临近退休时要求企业足额补缴欠费的问题发生。 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反映情况,要求人社局责令公司缴纳。 有网友表示,公司不听怎么办? 公司如果不听,人社局可以对公司处以高额罚款。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河南,女子为某大学工作了16年,大家都觉得她工资很高,待遇很好,没想到,她竟是临
小蚂蚁评事
2025-01-24 10: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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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德
高累学府拿工人不当人待,可以想象厂矿企业会是什么样子!
用户10xxx70
一会一个结果,到底想怎么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