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地要求理发店做空气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确实规定了公共场所每年有卫生检测不得少于一次,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但既然是“可以”委托,意思就是也可以不委托。商家可以自己检测,也可以自己选择第三方机构检测。
现在是检测机构是指定的,也没有给予商家自行检测的权利。不委托指定机构检测就要处罚,这显然是错误的。
法律规定有,但是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而第三方检测公司是指定的,这里面不排除涉嫌权钱交易。
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