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讨论浓眉以4打5,想到一个案例:邓肯。
这里先预防性说一下邓肯本质打法到底是中锋还是大前锋的概念,其实99年我就见过这种观点,认为上将实际上是4号位,邓肯是5号位,但这终究只是极少数冷门看法,那个年代99%的人还是把他视为大前锋,更不能以现在中锋的打法来反向认为邓肯当年打的就是中锋。邓肯往中锋转型是在03年上将退役后的事,打5号位比重上升,但打4号位的时间也不少于总时长的50%,我们不能把标新立异的观点当成主流。
老湖人跟老火箭球迷对邓肯和马刺的感知是差别很大的:老湖人觉得马刺团队就那么一回事,但是邓肯个体强大,因为湖人主要是以AC格林、眼镜蛇、霍里、马杀鸡去单抗邓肯,99-03年充分体验过邓肯在4号位的魔力,也见识过邓肯是怎么带着一群当年眼中的边角料球员打掉湖人称霸联盟,GDP时代之前一代马刺衰老的过程,以及扣扣搜搜的刺管给德里克安德森下最后通牒的骚操作也给湖人球迷留下来深刻印象。
老火箭普遍觉得马刺团队很强,邓肯是个伟大的球员但个人能力也就那样,因为姚明新秀年的03赛季马刺已经贵为冠军,那群曾经的边角料随着一次次冠军洗礼,打成了后来人们眼中的帕克、吉诺比利、布鲁斯鲍文这些名字。而马刺打火箭时,邓肯经常对位姚明,纯内线一对一姚明不落下风甚至也能压制邓肯,会让火箭球迷觉得邓肯纯实力不过如此,但基于马刺战绩和邓肯口碑,也会觉得他是个伟大的队友和领袖。
这就是典型的人类悲欢并不相通,每个人的认知取决于经历和立场。就以像勇士、火箭为代表的小球队伍球迷会觉得浓眉惊为天人、如同战神,但丹佛、国王的球迷会觉得就也还好,厉害归厉害但打不动我家哥哥。而湖人球迷就处于两者之间,目前观点分化极大,几乎到了精神分裂的地步。
实际上以邓肯的案例就是想说明,再伟大的4号位球员,到5号位去打也会遇到一定的水土不服,奥尼尔、姚明、霍华德这样体型的中锋,都能让4号位以体型优势横扫一切的邓肯显得不那么像联盟头牌球星,以至于让一部分人真觉得邓肯从来就是靠团队的伪巨星。
浓眉最潇洒的日子是他可4可5的时候,遇到约基奇、恩比德就去打4让兽兽扛着,遇到勇士火箭五小就去打5统治内线,偶尔打5的确是他最厉害的时刻,这就是他“变形金刚”的特质,也有利于他手感和灵活性的维持。但这几年他被固定在5号位,除了增加沉重的体能和伤病负担,也逐渐磨去了以前的潇洒和灵气,慢慢的他失去了打4的能力,也逐渐丢失了(虽然也不算效率顶级但产量不低)的投射。
曾经,浓眉也是个进攻万花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