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拒绝签署或宣读保证书,或拒绝接受询问,且待证事实缺乏其他证据支持的,人民法院应作出对其不利的事实认定。 老百姓打官司,为啥有些人就是不愿意出庭? 难道躲着就能逃避责任? 法院的新规来了! 不出庭、不配合,真相就可能对你“不利”! 这是要逼着大家说出真相啊! 维护司法公平,你我有责!
最高法院: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拒绝签署或宣读保证书,或拒绝接受询问,且待证
流沙日记
2025-01-21 15: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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