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麻阳奇案:“死而复生”的被害人,含冤而死的凶手

大嘴巴说故事 2025-01-21 14:49:31

1987年4月27日清晨,湖南麻阳县一位老人在锦江河边晨练时,惊现装有一条人腿的蛇皮口袋。警方接报后,又在现场找到六块女性尸块,案件恶劣,引发全城恐慌,上级限期破案。 警方排查失踪人员,锁定贵州籍在麻阳某旅馆当服务员仅三月的石小蓉。其姐经尸体特征描述及骨骼复原石膏像辨认,认为死者与石小蓉相似,警方遂认定石小蓉为被害人。因肢解手法专业,警方重点调查医生和屠夫,滕兴善身为屠夫且曾在该旅馆嫖娼,于1987年12月6日被警方带走。起初他坚称无罪,后在警方手段下认罪,最终被认定为杀人凶手,判处死刑,专案组摆宴庆祝。 刑事判决书称,滕兴善因怀疑石小蓉盗钱,将其追至马兰州,捂死后肢解抛尸。但案件疑点重重:尸检表明死者死于钝器击打致颧骨骨折,与捂死说法不同;作案工具未检测到人血;对比颅骨,被害人与石小蓉不符;案发时马兰村到马兰州通道被暴雨淹没,两人前往方式不合常理;且上游船工见过石块,与抛尸地点矛盾。即便村民集体喊冤,警方仍未重视。 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被枪决,高呼冤枉。1994年,旅馆老板刘国元得知石小蓉被拐卖至山东,还生了孩子,她与滕兴善并无关系。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院再审宣判滕兴善无罪,可此时距他被枪决已过去17年,而当年真正的受害人身份至今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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