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明抢吗?上海,一独居老人猝死家中后,经常照顾老人的堂弟夫妇,认为他们对老人尽了扶养义务,老人的430万遗产和房子应该归他们所有。然而法院不这么看,法院认定两人分得老人 130万的遗产,剩下的300万和房子系无主遗产,归国家所有。网友:“凭什么分130万给堂弟夫妇,都是国家的!” (来源:澎湃新闻) 葛某住上海徐汇区,生活条件很好,不仅有房子,卡里还有几百万的存款,和普通老人晚年生活困顿不同,葛某的老年没有因为钱的事情发过愁。 葛某没有结婚,也没有非婚生子女,父母先葛某而去后,葛某的生活就变得孤独冷清,回到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葛某有个堂弟,已婚,他们的家庭条件比不得葛某,但在相互扶持下,日子也过得去,或者是看到葛某一个人孤苦伶仃,两人经常会到葛某家看望葛某。 然而他们毕竟是有家事的人,平时除了可以帮帮忙,偶尔照顾一下葛某,也做不了太多其他的事情。 葛某去世后,由于葛某未曾生育,没有老伴,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葛某死亡,当地民政局成为葛某的遗产管理人。 堂弟夫妇遂找到民政局,要求继承葛某的遗产,未果后,又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得葛某的全部遗产。法律怎么看待此事? 葛某没有留下遗嘱,是本案的关键。 首先,《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葛某去世之前,留下遗嘱或者遗嘱,葛某的遗产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 其次,《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葛某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法定继承这条路也走不通,这要怎么办? 再次,不要急,《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在没有遗嘱,又没有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葛某的遗产应该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既然如此,法院为什么又判堂弟夫妇分得130万呢,这不是把属于国家的钱分给两人了吗?是不是在和稀泥?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堂弟夫妇不是葛某的继承人,按理来说,他们不应该分葛某的遗产,但他们对葛某尽了扶养义务,不分他们一点,说不过去。 具体分多少呢?这个没有很明确的规定,可能会在 10%到 30%的范围之内,也有可能更高。 故法院判决,葛某留下的房屋和300万元存款,属于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剩下的130万元归堂弟夫妇所有。 最后,有网友为堂弟夫妇打抱不平,认为堂弟夫妇虽然不是葛某的法定继承人,但也是旁系亲属,在旁系亲属尽了扶养义务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全部继承遗产?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葛某离世前,估计也被怂恿过立遗嘱,葛某要想钱和房子给堂弟夫妇,早就立遗嘱了,到死都不给他们,说明心里不情愿。 当然,这是比较腹黑的想法,有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嫌疑,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这不是明抢吗?上海,一独居老人猝死家中后,经常照顾老人的堂弟夫妇,认为他们对老人
小蚂蚁评事
2025-01-19 11:28:41
0
阅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