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脚镣手铐的,基本都是生命走到了尽头。这是2006年东北悍匪张显光执行死刑现场。张显光,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红房委人,系2003年沈阳“1·18”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案主犯。2003年在辽宁省沈阳市,张显光和其亲兄弟三人外加表弟,制造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持枪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案,在这起案件中三人被害、五人受伤,220万元巨款被劫走。此后,张显光开始了逃亡生涯,直到2006年8月8日被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机关抓获。2006年11月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显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6年12月1日,张显光被判处死刑,并押赴刑场立即执行。
这样脚镣手铐的,基本都是生命走到了尽头。这是2006年东北悍匪张显光执行死刑现场
小琴看世界
2025-01-18 21: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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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4xxx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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