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两个案例和几个地区公安门户的公开信息。认真研究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还是需要进一步严密完善,相关工作相关部门要抓紧。免签制度实施后,来中国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包括华人(已经取得外国国籍),这些人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否则该外国人都会受到处罚,甚至牵连到留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登记的。 旅馆未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07〕69号,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公安派出所负责居住在辖区内的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的对象,是指在中国境内购房、租房居住以及在有关机构或他人家中住宿等不在旅馆住宿的外国人。 第三条 公安派出所户籍室负责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外国人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可以在社区警物室办理。 第四条 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查验其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留宿外国人的个人或者机构代办申报住宿登记的,应当同时查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外国人住宿登记的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外国人主动申报住宿登记;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住宿登记管理的外国人,并以所属公安机关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第十六条 《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十七条 公安边防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看了两个案例和几个地区公安门户的公开信息。认真研究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还是
北京的赵作明啊
2025-01-17 12: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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