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给我一些启发,也为我办的一个案件申请法官回避更精准用语有所借鉴。根据韩国《宪法裁判所法》规定,除法官和当事人是亲属关系的情况以外,若存在法官难以进行公正审理的情况,当事人可在庭审开始前申请法官回避。若宪院认为当事人以拖延时间为目的提出该申请,可予以驳回。 尹锡悦的律师团表示,我方认为郑桂先法官无法对案件进行公正的审理,故申请其回避。律师团主张,郑桂先是带有明显进步倾向的“韩国法研究会”会员,并曾担任会长。她上月在人事听证会上回答国会议员提问时对该案的事实关系和法律观点进行了预断。 律师团还表示,郑桂先的配偶是一家公益人权法基金会的律师,该基金会的董事长则是弹劾案国会律师团的共同代表。
这个案例给我一些启发,也为我办的一个案件申请法官回避更精准用语有所借鉴。根据韩国
北京的赵作明啊
2025-01-14 09: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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