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南大碎尸案”是一人所为吗,这起案件并非一人所实施的犯罪而是2人至3人共同制造了这惊天命案,二十多年未能破案,成为了悬案,令人匪夷所思还又特别关注!相信随着刑侦技术不断的突破,凶手终会遁形。为什么呢?这起"南大碎尸案"可能是一个邪教组织实施作的案子。种种怪异现象与正常人逻辑思维都不一样。这就引起了写手多种版本的推敲与思考,假设的犯罪分子作案场景时不时在人们脑海中出现。犯罪分子真是残忍无人性,算计得天衣无缝,精准。 首先,凶手作案的准备与密谋和精准策划实施的方案。这不是一个人能想到周全或做到完整的,况者,照作案的全过程行为惊恐悚然,冷血恐怖,泯灭人性的手法残忍至极这让人细思极恐,毛骨悚然!目的就是制造恐慌与轰动效应。 其二,犯罪凶手的沉稳而耐性老辣,冷血;细思极恐!心里承受外力的抗压能力较常人不一样的区别,"慢条斯理”,观象于天势等待时机,实施犯罪。不因此而慌不择路,按所谓计划作案实施。全案系为像在一个有组织控制的范围内。 其三,疯狂抛尸,抛尸地点且有故意而为之的泄愤私仇行径释放。抛尸点几处可看出端倪。闹市区,南大校区周围,以及校区住址某一树洞内,江北某处下水道内,校区外,挂在某一抛尸点的栏杆上,肩挎包内装的脏器,说明什么呢?就是针对南大这个特定对象群体,去造势,喧染,产生轰动敌对效应。犯罪分子要达到什么目的呢?制造事件,恐慌社会,又临近那年的春节快到,这与某邪教组织或有联系。从有报道中见载,刁爱青留有"七个单独字的索引求救字条?!存疑不说,可能就是邪教组织的惯用伎俩。一般都是在小巷内或组织成员徒走中,故意塞给受害人的。并不是刁同学留存传递外界的而是犯罪分子的所谓证据。(个见!不以勿喷[祈祷]) 其四,从这起案件的组织实施到作案过程以及抛尸于以南大校区为中心点的各处几个点,说明犯罪分子别有用心企图。尤以抛尸中的某一处点的袋装物里,发现了三只受害人的指头未被切碎,可映射出三人作案的嫌疑证明!为什么?一旦被南京公安查侦获,为防止攻陷他们所谓的"誓S同盟"而在受害人身上做的唯一"记号"标志。这与或许被抓到了凶手,审讯中有关系。是一个证据链的环扣表示。其它人体组织都切片码放整齐,骨骼分开,衣单折叠板页,人体头颅未被毁容,又说明什么呢?祭奠供奉,邪教还灵?…。 其五:案件的蹊跷性。南大受害人学生刁爱青因在学校的宿舍中违反校规,她因又是寝室长,说学校要作违规处理,那天96年1月10日下午5点后,刁同学外出,后在青岛路不见,消失;去哪儿呢?是诊所?,是生活日用品店?,还是熟人约见,吃食店?,还是,平时不明身份人的话,她轻信了,上当受骗去约会赴之…。以致后来被遭杀害。 其六,综观整起案件犯罪分子的作案全过程梳理得出,具有明确目的性的反侦行为。犯罪分子实施抛尸是在等了几天后的下雪夜。犯罪分子的作案现场极为隐蔽偏僻且宽敞,放便。装填尸块组织的两个旅行包发现有火药枪珠残渣末屑或痕迹,重点!可注解糸为犯罪人奔赴而同作案。 …,值得深挖梳理与剖析。
你认为“南大碎尸案”是一人所为吗,这起案件并非一人所实施的犯罪而是2人至3人共同
岁已暮聊社会
2025-01-16 23:58:10
0
阅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