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2日,河南杞县第二高级中学原校长宋宁因违规截留学费、收受回扣款和

荣荣评趣 2025-01-16 18:20:34

2024年5月22日,河南杞县第二高级中学原校长宋宁因违规截留学费、收受回扣款和好处费、套取公款归个人使用等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通报,2015年10月至2023年11月八年期间,宋宁违规截留学生“高价费”、小语种费、复读生学费共计153.6万元;违规套取国家资金684.6万元;违规收受校服供应商、学校工程及餐厅承包商、学生保险承办商、资料供应商所送回扣款、好处费共计579.2万元,涉案金额高达一千四百多万,平均一年175万。 校长腐败,与教师何干?这本不该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然而现实中,每当类似校长腐败的事件曝光后,教师群体却往往被无辜牵连,甚至被贴上“师腐”的标签,这实在是对教师群体的极大误解和不公。 校长作为学校的管理者,手握诸多关键权力,从教师的聘任、考核、职称评定,到学校的财务支配、基建项目、资源分配等,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力。他们掌握着学校运行的“大权”,在利益面前,一些校长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力寻租,谋取私利,就像河南杞县第二高级中学原校长宋宁那样,通过截留学费、套取国家资金、收受回扣等方式,敛财一千四百多万。这种腐败行为,是校长个人对权力的滥用和对职责的背弃,与教师并无直接关联。 教师的工作重心在于教学,他们每天忙于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致力于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怀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对学生的责任心,默默耕耘在教育一线。对于校长的腐败行为,他们往往是受害者而非参与者。以宋宁案为例,学校的老师们很可能要因校长的腐败行为,面临三五年不能评优,职称评定受影响,各种待遇降至最低点的困境,这无疑是极大的不公。 社会对教师的误解和苛刻,源于对教育系统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不了解。教育腐败并非“师腐”,而是少数掌握权力者对权力的滥用。将校长腐败的责任推给教师,不仅会打击教师的积极性,还会破坏教育生态,影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需要一个清正廉洁的环境,这需要从制度层面加强对校长等关键岗位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斩断腐败的链条,而不是让教师群体为校长的腐败行为“背锅”。 我们呼吁,社会应正视教育腐败的本质,不要将教师群体污名化。要还教师一个清白,让他们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安心教学,为培养祖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教育领域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真正还教育一片净土,让孩子们能够在一个健康、纯净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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