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当街家暴妻子,一女子在阳台看到这一幕后,用手机拍摄下了这一幕,并路见不

米粒侃社会 2025-01-14 20:51:22

山西,男子当街家暴妻子,一女子在阳台看到这一幕后,用手机拍摄下了这一幕,并路见不平一声吼:你不要脸,赶紧住手!男子不甘示弱,怒骂女子:你算那根葱,管好你自己家里的事得了,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小心,我到你家去! 1月13日晚,万宏吃完晚饭后,窝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 突然窗外传来一女子的哭泣声和一名男子的怒骂声。 万宏心中一惊,立刻从沙发上起身,小心翼翼地趴在窗台上向下张望。 由于她所在的楼层不高且紧邻街道,能清楚的看到街上发生的一幕。 只见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正将一名女子狠狠地按在地上,拳头如雨点般落在女子身上,而女子则发出阵阵痛苦的哀嚎。 这一幕让万宏心惊胆战,她无法理解为何一个大男人会如此残忍地在当街殴打一名女子。 路灯昏黄的光芒映照在女子的脸上,她痛苦扭曲的表情让万宏心生怜悯。 出于正义感,万宏迅速拿出手机,将这一幕拍摄下来,并大声向男子喊道:“我拍下来了,你快点放开她!” 然而,男子对万宏的警告置若罔闻,甚至循声望去,发现了正在楼上拍摄自己的万宏。 他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嗤之以鼻地回应道:“你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打自己的女人,关你什么事?” 万宏并未因此退缩,她继续大声斥责男子,试图阻止他的暴行。 男子见状,愤怒地将注意力从女子身上转移到万宏身上,威胁她道:“你算哪根葱?管好你家里的事情得了,再多管闲事,小心我到你家去!” 幸运的是,在万宏的干预下,地上的女子趁机挣脱了男子的束缚,与他保持了一段安全的距离。 万宏见女子已经安全,便大声询问他们的关系以及男子殴打女子的原因。女子咬牙切齿地回答道:“我们是夫妻,他为了一个女人打我。” 得知真相后,万宏更加愤怒不已,她指责男子是渣男,并鼓励女子要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她询问女子的微信号码,打算将拍摄的视频发送给她,以便她作为证据来告发男子。 最终,在万宏的勇敢干预下,男子灰溜溜地离开了现场。 这件事曝光后,虽然网友们纷纷为万宏的正义之举点赞,但也有人担心她暴露了家庭住址会遭到男子的报复。 同时,也有网友指出,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之分,如果被打女子不自救的话,别人再着急也无济于事。 《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男子当街对妻子进行辱骂、殴打,其行为构成家暴,妻子有权通过法律途径,阻止丈夫实施进一步的侵害,维护自身安全。 《反家庭暴力法》第33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男子家暴的行为情节轻微,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会则会被处以刑事处罚,具体还要根据妻子的受伤程度来认定法律责任。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男子家暴的行为绝对不会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妻子应该果断报警,或者直接以此向法院诉讼请求离婚,如果不及时制止,很可能会愈演愈烈,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伤害。 万宏在目睹男子当街家暴妻子的暴行时,勇敢地站了出来,用手机记录下这一幕并大声斥责施暴者,展现了强烈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她的行为不仅为受害者提供了及时的帮助,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家庭暴力绝不能被容忍。 然而,在肯定万宏勇敢行为的同时,也应意识到,她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录制并可能公开视频,确实涉及到了隐私权和肖像权的问题。 《民法典》第1035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法律对隐私权和肖像权的保护同样重要。 《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因此,万宏在后续处理这段视频时,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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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零

归零

2025-01-14 23:09

如果遇到了歹徒行凶,也不能拍照作为证据? 好笑。

米粒侃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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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社会文章,就像一座大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