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责任?2024年,江苏一姐妹俩带着4个小孩旅游,姐姐有事需要离开一会儿,把4岁的女儿留给妹妹照顾,不料当她返回后却发现女儿已经溺水身亡,气愤的姐姐随即向妹妹索要900000元的赔偿,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她傻眼了。 今年8月份,正值酷暑,来自江苏嵊泗的姐妹俩萌生了带孩子去外地旅游的念头,在和丈夫、公婆商量后,便带着4个孩子乘坐飞机抵达了目的地,不料,这居然是噩梦的开始。 姐姐只带了4岁的女儿,妹妹带了3个孩子,一路上4个孩子都很听话,白天出去玩,晚上回到酒店后很快就睡了,让两个妈妈既省心又省力。 返程的前几天,姐姐张雪(化名)想到机票还没定,于是便起身去民宿前台询问,此时6人正在民宿的泳池游玩,她看了一眼自己4岁的女儿,便叮嘱妹妹道:“小丽,你看好四个孩子,千万别让他们出意外。” 张丽听到姐姐这么说后连连应下,却没曾想过了一会儿,姐姐张雪还没回来,可她却憋不住想上厕所,索性带着自己三个孩子去了厕所,把姐姐的女儿留在泳池边,也因此酿下了大祸。 当张丽上完厕所回来后,发现一群人围在泳池边,她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拨开人群一看,只见年仅4岁的外甥女小脸煞白躺在泳池边,已然没了呼吸...... 谁也没想过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无论是张雪还是张丽,都不希望孩子们出事,经历了丧女之痛的张雪很长一段时间里陷入抑郁、自责,无颜面对丈夫和家里人。 事发后第一时间,民宿老板对此事公开表态,表示愿意赔偿张雪70万元,他知道这笔钱买不回一条年轻的生命,可无论如何总要有人对这件事情负责任,不是吗? 然而,事情到这里却远没有结束,时隔一个多月后张雪却把自己的亲妹妹张丽告上法庭,理由是如果不是她疏忽,自己的女儿就不会死,并且她还在法庭上索要90万元的赔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来看,孩子的母亲,也就是张雪,是发生事故时候的第一责任人,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她们姐妹之间并没有成立委托监管的关系,且张丽在意外发生后也参与了营救,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错。 因此,最终法院驳回了张雪的诉讼请求,只不过这件事到底还是在网上掀起了腥风血雨,有人质疑,张丽身为姨妈,上厕所的时候为什么只带着自己3个孩子,把外甥女留在泳池?很难不让人怀疑是故意的。 也有人表示,张雪去前台咨询机票完全可以带着自己的孩子去,她明知道泳池危险,就不该把女儿置身于危险之中,出了事反倒讹上了亲妹妹,实在是不应该。 那么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信源:九派新闻 —— 25—1—12——《4岁女儿在民宿泳池意外溺亡,女子将亲妹妹告上法庭索赔9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