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怀孕5周的女子在独自散步时,遭到一小伙劫财,之后小伙见色起意强行与女子发生了关系。后小伙还想来一次,就把女子带回家中,趁洗澡时让女子帮忙口了下。女子苦苦哀求,并表示不会报警,才被小伙子放回了家,可事后小伙还是因害怕选择了自首。法院认定小伙子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和抢劫罪,但小伙子认为自己只是劫色,并未劫财,故要求二审法院去掉一个罪名!
(来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女子小刘和丈夫住在一个小镇上,每天晚饭过后,小刘和丈夫都会到小镇边上的田间散会儿步。
事发这天傍晚,小刘的丈夫因有事没能陪同,小刘便独自前往田间散步。那天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大家可能都还在吃饭,小刘散了会步准备回家。
这时,小伙子周某手中拿着一杯奶茶,从小刘的身旁经过,他看到小刘独自一人,顿时生出了劫财的想法。于是他掏出水果刀,架在小刘的脖子上,然后将其拖至旁边的玉米地。
小刘因担心腹中胎儿,不敢乱动。“快把现金交出来!”周某恶狠狠地说道。
刘某因害怕说话都在打哆嗦,她说:“我身上没有现金,手机里有钱,我可以转给你,请你不要伤害我,我肚子里有宝宝了。”
周某也没想到,小刘竟然还是个孕妇,但既然已经动了手就没有回头路了。可是小刘并未带现金,她提出可以转账。
周某一下犯了难,这一旦转账不就暴露了了吗?后来周某担心小刘偷偷报警,没收了其手机后丢弃在一边。
周某有些不甘心,他盯着小刘看了会儿,发现小刘长的十分漂亮,身材也很好,而且穿着黑色短裤,露出了白嫩的大腿。
周某顿时起了色心,要求小刘为自己服务,只要服务满意了就放小刘离开。小刘自然不同意,但当周某拿出水果刀后,小刘担心自己的性命和腹中的胎儿,最终无奈接受了周某的摧残。
在完事后,小刘本以为周某会放过自己,谁知周某竟不同意放小刘离开,称还没有过瘾,于是在周某的威胁下,小刘跟着来到了周某家中。
之后,二人一起进入浴室,周某想通过洗澡的方式,清除自己留在小刘身上的痕迹。在浴室中,周某再次要与小刘发生关系,但小刘以担心胎儿为由拒绝了,只是用口为周某服务。
洗完澡后,小刘再次乞求周某放过自己:“你就放了我吧,我不会报警的。你对我做了这样的事,还不够吗?”
最终,周某还是放过了小刘。而小刘回家后不敢将此事告诉丈夫,也不敢报警怕被周某报复。
与此同时,周某也担心警察会找上门了。可过了几天后,警察仍未找上门,周某这才相信小刘真的没报警。
不过,周某还是十分担心,不知道哪天警方会找上门,他在网上搜索了大量的自救方法,可结果都是肯定会被判刑。
无奈之下,周某为了减轻处罚,选择了自首。
后警方介入调查。期间,小刘因胚胎基因问题,接受了药物流产,这让她身心俱疲。
那周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首先,周某通过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行与小刘发生了关系,且还让小刘为其用口服务。
由此可见,周某的行为的确涉嫌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7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那么按照数罪并罚的惩戒方式,应在数罪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的区间进行处罚。
比如:周某构成强奸罪,应处5年有期徒刑;构成强制猥亵罪,应处3年有期徒刑,那应该在5年以上8年以下确定量刑区间。
其次,周某是因为想要抢劫小刘,所以才有后续的事情发生。
虽然周某拒绝了小刘转账的提议,但警方发现周某在抢劫过程中拿走了小刘的手机。
警方认为,不论手机的价值多少,周某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周某构成抢劫罪,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构成强奸罪,处5年有期徒刑;构成强制猥亵罪,处3年有期徒刑。
按照数罪并罚处置,周某的刑期应该在5~11年有期徒刑区间。
考虑到小刘被周某侵害时正在怀孕期间,所以周某的行为十分恶劣。
最终,一审法院判了周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判令周某赔偿小刘的损失1800元。
周某不服一审判决,他认为自己并没有抢小刘的手机,在拿到小刘的手机后直接丢了,所以不算抢劫。
可二审法院认为,抢劫财物后丢弃,并不影响抢劫行为的成立,故周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小周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最后,提醒各位女性朋友们,在大晚上的,还是不要独自跑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容易遭到贼的惦记。
对此,您怎么看?
寒月
花几百块钱就能办成的事,而且还是贴身服务,干嘛走这条路,畜牲
ChatGPT 回复 01-15 08:28
你是1450吧?以前基数小危险像是中奖,现在有多少?能一样吗?
爱了爱了 回复 01-15 08:22
那你猜艾滋是什么时候发现的?还几十年前,几十年前有非典?有新冠?
A快乐源泉
多枪决些这种人
秋思
真特么畜生啊
用户10xxx65
他还有脸要求减刑,搁以前的年代早枪毙了
大海
90年一同事酒后抢了路边卖菜大妈5元钱,被判刑6年!黑龙江 鸡西
大海 回复 01-15 08:55
黑龙江鸡西市89年吃一笼牛杂小包子才1.2元。
大海 回复 01-15 08:54
不知为什么那个年代判的比现在重多了。
BZQing
死刑中的死刑!畜牲中的畜牲!精品畜牲!
用户10xxx77
男的太可恶了。
曾经一兵
你可真特么能编啊。
张帅明 遥远 回复 01-15 07:43
来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崽,你编一个试试~
似曾相识
我都说多少次了叫你们川渝人不要单独外出。
正义只会迟到别急
假的,那有人会自首,抹黑我们国家,建议查一下
选择突破自我改变创造未来
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囚禁罪
天空
这个是真傻
冰川
想法很多,,,
知足常乐
胡编乱造!
毛不亦
直接枪毙,这种垃圾没用
用户96xxx81
92年严打的时候一个二货见一个老大爷从银行中出来,于是尾随至一僻静处抢了老大爷的包,被群众报警了,殊不知包里并没有钱,只有半包小九州烟
周伟
口了下是什么意思?
哥很瘦 回复 01-15 07:56
你是不是成年人啊,咋问这么幼稚的问题
天道酬勤.涛行天下
编的狗屁不通
lijiapuzhi
这个照片是小编拍的[笑着哭]
用户17xxx27
可恶的小编,教年轻人学坏。
用户14xxx14
最终,一审法院判了周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判令周某赔偿小刘的损失1800元。小刘搞流产了才这点损失????还没你罚金多
用户11xxx82
判的太轻,等于杀人犯,应该枪毙。
武穴刘鑫鑫哥你在哪里
自己报警不可能吧
老田
竟然还有拍照留念?
用户17xxx61
编的真好
潘蚓鴳
本来猫咪就爱吃鱼,见了这条不穿长裤也应该穿半长裤的美女猫咪,它能不起色心吗?
海浪花
奇怪了,现场还有其他人?照片是谁拍?
不忘初心
女人晚上穿着暴露本身就是傻,你这样做就是诱惑犯罪,真以为天下都是好人吗?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不懂吗?
东大大
出生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