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群体是国家重点优抚对象? 退役军人战友们,大家好!根据网络信息,我们大家都有一个问题没有弄清楚,好多战友误认为退役军人就都是重点优抚对象或误认为凡是退役军人都应该享受国家的定期抚恤补助,现实情况却与大家的理解还有一定区别,为了让大家明确现行情况下确定的重点优抚对象身份,减少大家不必要的误解,我把重点优抚对象的界定群体分享给大家,让大家心中有数。 重点优抚对象人员每月都享受着一定数额的抚恤补助金,每月有多有少,数额不一,但他们都能月月领到一笔生活补助金。体现了国家对他们的关爱和温暖,也体现了国家对他们在部队经历的认可,比如,对在部队受了伤残的退役军人根据伤残等级一月一万一千不等。充分体現了对伤残军人的认可。 重点优抚对象人员的界定是这样。 1,1一一10级伤残军人 2,伤残人民警察。 3,伤残预备役军人和民兵民工。 4,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5,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6,在乡复员军人。 7,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8,参战参试及8023部队退役军人 9,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农村藉退役士兵。 10,居住在农村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11,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以上是重点优抚对象的界定范围和界定标准。希望广大战友们了解和收藏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退役军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不论你符合以上的其中一条你就可以申请重点优抚对象。
055防空连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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