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一男子在入住酒店洗澡期间,遭女服务员闯入,事后,男子非常生气,对女服务员破口大骂,声称对方没见过男人。对此,酒店一方则表示,“当时已经是早上10点,男子应该离开了房间并在工作岗位上。”如何评价此案?
1 月 8 日,在陕西渭南的一家酒店里,一场意外冲突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男子高小飞(化名)是当地某部门请来的演出人员,在这家酒店入住了几天。 事发当天,高小飞起床后来到浴室想要痛痛快快洗了个澡。
正当他全身赤裸,准备放松一下时,突然听到房间门处有动静。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门就被打开了,女服务员端着果盘走了进来。
高小飞惊慌地大喊:“别进来,放地上就行!”可女服务员并没有听从,而是直接走向桌子,把果盘放下。 高小飞瞬间火冒三丈,急忙穿上衣服去找酒店负责人。 酒店工作人员表示,送果盘是对演出人员的关怀。当时上午 10 时多,很多人都离开了房间。
女服务员以为高小飞也不在,就用总卡开了门。没想到高小飞正在洗澡。女服务敲门没听到回应,本想开门放下果盘就走。但她觉得食物放地上不卫生也不礼貌,便侧着身子把果盘放到了桌子上。
岂料,高小飞见状竟破口大骂女服务员:“人渣,没见过男人”。
事后,女服务员连忙道歉。可高小飞却称对方并没道歉。
在第二次冲突中,酒店负责人和部门领导都在场。高小飞情绪激动,拿起水果扔到女服务员面前,还踩了一脚。
据酒店负责人表示,这是对服务人员的人身攻击,他们还没要求高小飞道歉呢,高小飞事后却到处曝光此事。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说,“女服务员去送水果,客人在洗澡。女服务员在敲门,客人听到了说你可以放在门口,但是女服务员却已经进去了。这个责任已经很明显了,任谁谁不生气?”
有网友表示:“租房与住酒店不同,酒店服务员总得有时间打扫卫生,收拾整理房间,增添食品用品吧,东西放地上也的确不礼貌!” 还有网友认为:“女服务员也确实没有恶意 ,她又不是故意为之,高小飞何必要得理不饶人,还要骂对方,有理也变成了无理!人与人之间还是要理解与包容。”
那么,从法律角度又应如何看待此案呢?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对于高小飞而言,其入住酒店后,其所处房间为个人私密空间,具有一定的隐私性。
本案中,女服务员虽然出于好意送果盘,但她未经高小飞明确同意擅自进入房间,着实侵犯了客人的隐私权。
同时,酒店作为服务提供方,因管理不善,未对客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其权益受损,也的确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高小飞在愤怒之下将水果砸到女服务员跟前并踩水果及辱骂贬损的行为,虽事出有因,但也构成对女服务员人格权的侵犯。
女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同样受到法律保护,高小飞此等的过激行为同样在法律上不可取!
其实,对于此事而言,可大可小。
女服务员的行为在一开始是没有恶意的!
如果双方能够理性沟通,酒店方面及时诚恳地向高小飞道歉,对服务员进行适当的教育和规范管理,高小飞也能理解服务员的初衷并非恶意,双方达成和解,那么这件事情就可以小事化了。
到如果双方各自固执己见,高小飞始终秉持得利不饶人的态度,酒店也不积极解决问题,甚至避重就轻。
那么事情就会被扩大化。不仅会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对酒店的声誉造成严重的影响。
所以,只有双方都放下成见,以和为贵,才能让这件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也能避免更多的纠纷和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用户10xxx24
装纯吧
归零
只有双方都放下成见,以和为贵,才能让这件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也能避免更多的纠纷和损失[赞][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