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雪有严重精神障碍 据南昌市西湖区融媒体中心1月11日发布的情况通报,李某雪被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专家组诊断患有强迫性障碍、特定恐怖障碍以及人格障碍,病情属于“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为3级。具体介绍如下:
强迫性障碍
是一种以反复出现的强迫观念、强迫冲动或强迫行为等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精神障碍。李某雪可能会有反复出现的、不受控制的想法或行为,比如反复检查、反复确认某些事情,即使明知这些行为没有必要,但无法控制自己停止,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效率等。
特定恐怖障碍
指对特定的事物或情境产生强烈的、不合理的恐惧和回避行为。李某雪可能对某些特定的场景、物品或活动表现出极度的恐惧,如高处、封闭空间、某种动物等,一旦接触或面临这些特定的恐怖源,就会出现明显的焦虑、惊恐等情绪反应,甚至会采取回避行为,影响正常的生活和社交活动。
人格障碍
是指明显偏离正常且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具有适应不良的性质,其人格在内容上、质上或整个人格方面异常。李某雪可能表现出情绪不稳定、人际关系紧张、自我认知偏差等特点,例如对他人的态度和行为反复无常,难以建立和维持稳定的人际关系,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反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