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40岁的大龄女子张女士终于与心仪的张先生订了婚。然而,就在婚礼前夕,张先生突然提出退婚,并要求张女士退还订婚时的三金及订婚礼金。这一决定让张女士及其家人倍感震惊和不解,他们坚决不同意退婚,更不愿退还任何财物。然而,张先生却一意孤行,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张先生部分财物,共计38700元。
(来源:法治进行时- 2025-01-10 10:05-《女方:婚礼前夕被退婚?男方:我们没有感情基础 一对新人 因何分道扬镳?》)
40岁的张女士,作为一个大龄女青年,张女士在感情上经历了不少波折,直到遇见了张先生,她才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那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两人相识于一次朋友聚会,张先生的稳重和体贴深深吸引了张女士,而张女士的温柔和善良也让张先生心动不已。不久,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开始了甜蜜的同居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感情日益深厚,张先生终于在一次浪漫的晚餐后向张女士求了婚。张女士激动得泪流满面,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随后,两人开始筹备婚礼,拍婚纱照、选酒店、定菜单……一切都进行得井井有条。然而,就在婚礼前夕,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却打破了这份宁静。
那天,张先生突然变得沉默寡言,整个人看起来心事重重。张女士关切地询问他怎么了,张先生却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
最后,在张女士的再三追问下,张先生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他的决定:我想退婚。
这句话让张女士瞬间愣住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男人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她颤抖着声音问道: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张先生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缓缓说道:其实,我一直觉得我们不太适合。而且,我最近经济压力有点大,订婚时的三金和礼金对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我希望你能退还给我,这样我也能轻松点。
张女士听了这话,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男人竟然会如此自私和无情。她愤怒地说道:你凭什么要我退还?那些都是你自愿给我的!而且,我也为这段感情付出了很多!你凭什么说退就退?
两人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张先生甚至提出了分手。张女士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坚决不同意退婚,更不愿退还任何财物。然而,张先生却一意孤行,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张先生声称订婚时的三金及礼金是彩礼性质,要求张女士全部返还。他表示,自己当时是因为一时冲动才和张女士订婚,现在后悔了,希望法院能支持他的诉求。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彩礼是指按照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男方或其亲属给付女方或其亲属的财物。
张先生给付张女士的三金及礼金,从性质上来看,确实具有一定的彩礼性质。然而,彩礼的返还并不是无条件的。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虽然张先生和张女士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他们已经同居并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因此,并不能简单地依据该规定要求张女士全部退还彩礼。
此外,张女士也为这段感情付出了很多,包括时间、精力和金钱等。因此,在判决彩礼返还时,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张先生认为,他给付张女士的三金及礼金是彩礼性质,应当全部返还。
然而,他忽略了双方已经同居并共同生活的事实,以及张女士也为这段感情付出了很多的事实。因此,他的诉求并不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
张女士及其家人则认为,那些财物是赠予性质,不应该退还。然而,他们也需要认识到,彩礼并不等同于一般的赠予。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付的财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因此,在判决彩礼返还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张先生部分财物,共计38700元。
有人认为,张先生的行为实在太过自私和无情。他既然已经和张女士订了婚,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而不是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者经济压力就轻易放弃这段感情。他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张女士的感情,也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也有人认为,张女士虽然在这段感情中付出了很多,但她也应该学会保护自己。
在面对张先生的退婚要求时,她应该更加冷静和理智地处理这个问题。而不是一味地拒绝和抗争,最终让自己陷入了被动的境地。
不过,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相信爱情的力量和美好。虽然这段感情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它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