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男子花了2000多万买了一套豪宅,谁知入住不到一年,就发生楼顶漏水,墙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10 08:31:46

广东广州,男子花了2000多万买了一套豪宅,谁知入住不到一年,就发生楼顶漏水,墙体漏水,地库漏水的现象,那个电梯更是维修了上百次,还发生急坠的危险情况,小区的草坪竟然都是假的,这质量真的是太让他伤心了。   (来源:广东经视)   简先生说起自己买的那套豪宅就很难过,花了2000多万,买了一套还不如200多万的房子,还不如进农村建一栋别墅,这个钱花得实在是太冤枉了。   当初买房的时候,他就看中那里的环境,卖房的人说那里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非常好,周围的配套设施更是没得说,等小区建好,小区的环境也不会让大家失望。   简先生不缺钱,居住的环境要的就是,住得舒心,让生活有品质,看着他们说得这么好,就连小区都有草坪,有山,有水,于是他就花了2000多万买了一套豪宅。   自从买了房,他们一家人就在计划着如何布置新家,很快可以收房了,简先生一家看到新房宽敞明亮,也是非常开心,他们欢天喜地搬入了新房。   然而搬进去不到一年,问题就来了,他们把房子装修得非常豪华,但是住进去没多久,墙壁就有问题了,仔细一看才发现墙壁渗水了,墙上的腻子都脱落了。   花了这么多钱买了这样一套房子,竟然出现如此糟心的问题,简先生很是难过。   而这个只是刚刚开始,后来他去开车,发现地库也漏水了,一进地库湿漉漉的,人走着特别不舒服。   紧接着没过多久,住顶楼的业主开始发牢骚了,说顶楼也开始漏水了,装修得再好都没有用。   更让简先生和其他业主恐慌的是,他们那个电梯实在太危险了,竟然会发生急坠的现象,即使他们维修了上百次,可大家坐电梯都会感到心惊胆颤,因为电梯还会发生急坠的现象,谁都不知道危险会什么时候来领,害得大家都不敢坐电梯了。   毕竟电梯一旦发生急坠,人可能就会有危险,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可是他们花了这么多钱在这里买房子,这些生活基本的设施都有问题,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这是仅仅是他们楼房的问题,小区的规划与他们想象中也相差甚远,小区的规划与卖房人说的完全不一样。   这里哪里有山有水有草坪,简先生环顾了一下小区四周,草坪倒是有的,可是那竟然是假的,坐上去都不舒服,他们被骗了。   他们入住不到一年,就面临这样的问题,大家心里都很不舒服,纷纷投诉了卖房的人。   而卖房的人这时才做出回应,说这些确实有问题,他们也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他们也会重视起来的。   那么简先生和其他业主遇到的这些问题,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简先生买房之前,是通过他们介绍,说房子有多好,小区规划有多完善,品质也会有保障,这才买下房子的,但现实当中,小区规划与介绍的不一致,这属于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因此蒋先生他们只要拿出证据,证明卖房的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就可以投诉他们。   其次,简先生他们入住房子之后遇到很多质量的问题,对于这些质量问题,如果没有达到退房规定,那么他们可以要求卖房的人进行维修房子。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补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补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补。修补费用及修补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卖楼的人现在已经意识到房子存在的质量问题,他们也会重视这个问题,但是对于业主来说,这是一个心结啊,花了这么多钱买的房子,竟然存在这些糟心质量问题。   再者,他们的电梯很危险,如果一旦出现人身损害的事情,那么卖房的人也应当赔偿。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业主们来说,他们要的是住得安心的房子,那么房子的质量就要过关,因为卖房子的人没有尽到责任而存在过错产生的问题,他们就应当赔偿。   对于这样的房子,你们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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