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浙江宁波,一公司年会发彩票,由于发之前中奖号码已经公布,老板特地叮嘱财务人员先核对彩票是否中奖,确认没中奖后再下发,万万没想到,财务人员没有核对清楚,一名员工幸运中了608万元的大奖。老板急眼了,要求员工退还彩票、平分奖金,结果遭到了员工的拒绝,双方因此闹了派出所。(来源:红星新闻等)
据悉,网传,当地一公司购买了500多张彩票,计划在年会时发放,烘托一下气氛。
由于举办年会时,中奖号码已经公布。公司老板便让财务人员先核对彩票是否中奖,确认没中奖后再下发。
谁料,即便如此,还是有一名员工中奖,而且中的还是个一等奖,奖金高达608万元。
“来我们公司,分分钟中600万彩票,真的哦,要来请私我投简历!”事后,该员工难掩喜悦发朋友圈晒图。
可公司老板却不愿意了,要求该员工退还彩票,并计划将奖金平分给所有参加年会的人员。
因为该员工不答应,双方还因此闹到了派出所。而由于本案仅属于民事纠纷,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示愤怒,“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确定没中奖了,再发给员工。意外中奖了,又要求员工平分,真是没格局!”“这样的公司待着还有什么意思,直接拿奖金走人!”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首先,《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司老板事先让财务人员核对彩票是否中奖,欲将没有中奖的彩票发给员工,不仅有违公序良俗!而且对员工而言还是一种欺诈行为。
2、《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公司将彩票赠与给员工,与员工之间成立赠与合同关系,且属于一般赠与。
公司将彩票发给员工后,彩票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公司无权要求员工退还彩票。
同时由于彩票不同于其他赠与物的是,其具有中奖可能性,一旦中奖将会有相应的奖金,公司在将彩票作为礼物送与员工的时候,应当预见彩票具有一定的中奖概率,将彩票赠送给员工意味着将彩票包含的中奖可能性和可能获得的奖金赠与了员工。故而也不能要求员工退还奖金。
3、公司老板虽然本意上是将没有中奖的彩票发给员工,或由于财务人员没有核对清楚,导致员工中奖。但是该失误是公司自身造成的!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公司作为欺诈的一方,从这个角度而言,也不能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撤销合同,向员工索要彩票及奖金。
4、最后,当然,公司如果以工作要挟涉事员工,并以此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以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为由,向公司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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