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西安一中学生被几个未成年打死,但因他们年纪小而被轻判。少年的父亲对此悔

任向前养护说 2025-01-08 12:19:43

1998年西安一中学生被几个未成年打死,但因他们年纪小而被轻判。少年的父亲对此悔恨在心,于是决定“父报子仇”,制造了轰动全国的爆炸案。 1998年11月4日傍晚时分,西安市一中的校园里,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走出校门。 17岁的高明背着书包,和平时一样慢悠悠地往家走,他没注意到身后不远处有几个男生一直跟着他。 当他走到一条偏僻的小巷时,几个陌生的青年猛地从角落里冲了出来,堵住了他的去路。 高明愣了一下,话还没说出口拳头已经砸在了他的脸上,他被打得站不稳,想反抗却力不从心。 六个青年把他围在中间拳脚相加,丝毫没有留手,巷子里传出他痛苦的呼喊声,可这一带人迹稀少,根本没人来帮他。 十几分钟后,几个青年才一哄而散,高明倒在地上,脸上全是血,头晕目眩。他费劲地爬起来,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走回了家。 家人看到他的模样立刻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只是皮外伤,没有大碍,简单包扎后就让他回家了。 但接下来的几天,高明一直头疼欲裂,整个人看起来越来越虚弱。 11月15日,他突然晕倒在家,送到医院时已经来不及了,医生的最终诊断是颅内出血导致死亡。 高明的父母几乎崩溃,尤其是他的父亲高德隆。 他一边痛哭,一边追问儿子到底发生了什么,警方调查后很快抓到了那六个打人者。 他们中最大的不过17岁,最小的才15岁,都是社会上的闲散青年。 主谋是高明的同班同学王星,原因竟是因为嫉妒高明家境好,在学校里受到老师的重视,王星出钱200元,找来了这几个社会青年“教训”高明。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时,高德隆心里的怒火越来越难以控制,他原以为法律会为儿子讨回公道,可结果却让他彻底绝望。 因为打人者都是未成年人,主犯仅被判14年有期徒刑,其他人更是只判了3到8年不等的刑期。而主谋王星只被要求赔偿3000元,几乎毫发无损。听到判决结果时,高德隆在法庭上当场大喊:“这就是公正吗?!” 判决落地后,高德隆的家庭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他的妻子因为儿子的死精神失常,每天都在喃喃自语;家里沉浸在死一般的寂静中。 高德隆多次跑到法院门口,希望能够重审案件,却始终无果,他眼睁睁看着那些害死自己儿子的人轻轻松松地离开法庭,而自己的家庭却破碎得再也无法修复。 从那之后,高德隆的日子像掉进了无底深渊,他试图通过信佛来平静内心,却始终没办法释怀。 每次闭上眼,他就会想起儿子倒在血泊中的样子,耳边总是回荡着法庭上那些冷冰冰的判决词。 六年时间过去了,这种痛苦没有丝毫减轻,反而一点点吞噬了他的人性,到最后,他再也受不了这种折磨,决定用自己的方式为儿子讨回公道。 2004年1月27日,高德隆在家中悄悄完成了他的计划,他用几个月的时间学会了如何制造炸弹,并制作了两枚简易爆炸装置。 他把其中一个伪装成新年礼物,放在当年打人者之一的家门口,另一枚则藏在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二院的急诊楼外。放置好后,他冷静地离开了现场。 几小时后,急诊楼外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玻璃碎片四处飞溅,急诊楼几乎被炸毁,楼内的医生和病人尖叫着四处逃散。 幸运的是爆炸并没有造成死亡,但七人受伤。与此同时,放置在加害者家门口的炸弹被及时发现,警方迅速将其拆除。 爆炸案在西安引起了巨大轰动,警方很快展开全面调查,不久后高德隆在家中被抓获。 面对警察,他没有任何反抗,甚至没有否认自己做了什么。他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我这么做,只是为了让那些人知道,害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法庭审理期间,高德隆的案子再次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人们一方面同情他的遭遇,认为法律确实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存在漏洞,但另一方面也无法忽视他制造爆炸案的严重性。 最终,法院判处高德隆死刑,立即执行。 2004年7月,高德隆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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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西西鱼儿

西西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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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08:44

这种人换成任何一个父亲都是这么干,也许比他更极端

任向前养护说

任向前养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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