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一次,一年白辛苦了。”云南大理,当地派出所到某酒店检查,发现酒店存在未按规定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酒店老板以为最多批评教育或者罚一两千块钱,就可以敷衍过去,万万没想到,有关部门竟以违反《反恐怖主义法》对酒店没有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作出罚款十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来源:大理融媒) 看到派出所的处罚结果,酒店老板和网友是一个想法,认为行政处罚决定内容过重,该处罚行政行为违法,依法应予以撤销。 对此,有网友建议酒店提起行政诉讼,现将该派出所列为被告。 据了解,早在2023年7月2日,当地派出所在开展旅店业检查工作时,就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登记旅客身份信息的事情。 第一次,派出所给了酒店一个机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予以严惩。 一年多后,当地派出所再次对该酒店进行检查,万万没想到,竟然又发现酒店存在未按规定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第五十六条来看,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最多也就罚款200-500元,怎么会开具十万元的罚单呢? 如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酒店未按规定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确只是处以500元罚款。 但是,《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了,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公安机关是根据《反恐怖主义法》对酒店没有按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万元的处罚,并对酒店负责人给予罚款1千元的处罚,而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的处罚。 而且10万罚款,已经算是最低的处罚了。 有网友提出,这罚款太随心所欲了吧?酒店查验身份证信息,不是协查义务吗,怎么处罚这么重?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在有关部门作出罚款后,酒店若认定自己违法行为轻微,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审查有关部门的罚款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最后,这件事提醒酒店从业人员,一定要小心谨慎,认真履行查验义务,第一次只是责令改正,第二次就是巨额罚款了。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罚款一次,一年白辛苦了。”云南大理,当地派出所到某酒店检查,发现酒店存在未按规
小蚂蚁评事
2025-01-02 09: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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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02
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如果是真的恐怖分子呢,这种酒店应该取消掉,说不定真的是和恐怖分子有关联的
锄奸队长
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