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敢出卖祖国利益,必须严惩!”一名失业男子,一直没有找到理想工作,经济出现了困难,万万没想到,他竟萌生出投敌换钱的想法。他的做法是,谎称自己是科研工作者,手中有重要科研技术资料,希望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合作,进而获得钱财。不料,还没成功就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 (来源:观察者网) 这名男子姓宋,人很聪明,他知道要投敌换钱,自己必须要有价值才行,否则对方可能不会接受他。 为此,宋某开始实施投靠前的准备工作,他专门通过网络搜索下载了某科研单位公开信息,并将其分类整理,准备在投靠成功后使用。 紧接着,宋某登录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官网投靠,谎称自己是科研工作者,手中有重要科研技术资料,希望与其合作。 结果还没有投敌成功,国家安全机关就发现了宋某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制止了宋某主动投靠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 据了解,宋某准备的资料不涉及国家秘密,都是网上可以查到的,宋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首先,《反间谍法》第十六条,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举报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将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公开,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并为举报人保密。 任何公民发现间谍行为都有举报的义务,出卖祖国利益,必须要严肃处理,且我们要大力提倡宣传反谍举报,全面压缩敌特生存空间。 其次,《反间谍法》第五十四条,个人实施间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单处或者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明知他人实施间谍行为,为其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或者窝藏、包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宋某准备的资料虽然不涉及国家秘密,只是网上检索的,但他主动投靠行为,性质很恶劣,且违反了第54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最后,有网友说,不应该查处宋某的,应该让他去试试,如果他能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手里捞一笔钱回来,也算是立功了,让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尝到了电信诈骗的滋味。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蚂蚁说法 国安破获多起主动投靠境外间谍组织案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胆敢出卖祖国利益,必须严惩!”一名失业男子,一直没有找到理想工作,经济出现了困
小蚂蚁评事
2024-12-16 18: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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