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一到,农民私自宰杀年猪的现象又出现了,这种现象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是农民的认识不到位。
农民总是认为自己喂养的猪,自家吃,多余的卖给亲戚邻居,有什么不对,千百年来都是这个传统。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明确要求,必须在特点场所定点屠宰,还要进行卫生检疫。而农民自行在农家大院,未经检疫自行屠宰,这种行为不符合条例规定。
再说,农民杀猪总是习惯聚餐喝酒,既容易产生食物安全方面问题,还容易发生治发事件。
所以,农民朋友应该更新观念,不要去追求“年味”,贪图热闹,只要心中有“年味”,春节照样会过得愉快。
老何
屁话,人家自已养的猪,自已杀,与你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