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原遗址保护升格了,有了法律保护依据。《宝鸡市周原遗址保护条例》已于2024年11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布,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周原遗址,是位于宝鸡市岐山县、扶风县行政区域内,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文化遗址。 周原遗址,不仅是周文化的发祥地,也是灭商之前周人的聚居地。在这里出土了大量卜骨、卜甲以及珍贵的国宝青铜器,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在这里建成的周原博物馆,收藏了万余件珍贵文物,包括国家级文物4件(组)和国家一级文物173(件)组。 宝鸡市于2024年10月28日启动的“西凤酒”寻周记·宝鸡市融媒体中心探源礼乐文明全媒体采访活动,就是沿着3000多年前,周族人从豳(bīn)地(今陕西咸阳彬州市一带)来到地理优越、土壤肥沃、河流环绕的周原,开创了中华农耕文明,形成了影响后世的周礼文化。 《条例》的颁布以及正式施行,将极大地提高了周原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力度,有利于对保护区文物的考古发掘和展示利用,对于破坏文物和有损文物保护的行为有了处罚的法律依据。
周原遗址保护升格了,有了法律保护依据。《宝鸡市周原遗址保护条例》已于2024年1
闻时上社会
2024-12-23 10: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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