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博士陷商业秘密风波,这真的公正吗? 第一,成果界定就这么随意?高志强带着多年成果入职,仅三年成果就全归公司?他前期科研心血难道能被轻易忽视?公司如此界定,是不是有点“霸道”? 第二,竞业限制成“霸王条款”?公司不付补偿,按约协议可解除,现在却拿来追责,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法律难道是公司随意摆弄的工具? 第三,侵权判定如此草率?高志强已做技术区分,产品未产无损失,就因曾在那工作过就被定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会不会打击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这样的判定标准,真的合理吗?
海归博士陷商业秘密风波,这真的公正吗? 第一,成果界定就这么随意?高志强带着
乘风社会
2024-12-18 2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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