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律师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目前网络上普遍流行的逻辑,你作为律师只要提收费就是“讼棍”、“黑心”、“钻进了钱眼”等等批判之词。难道律师非人类,靠喝西北风生存?如此的风评也导致很多律师不敢畅谈代理费。 司马迁2000多年前在《史记》中就指出,当官为了挣钱、当兵也是为了挣钱、世间贩夫走卒也都是为了挣钱才从事各种职业。结论是,人人都是钱才工作。why到了现代,却要苛求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只能追求正义,而不能为挣钱工作? 当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律师应当遵循各种管理规则。 我的原则是,一般无法给当事人创造出“诉的利益”的案件,我就会婉拒。此处“诉的利益”非单纯的指胜诉。如果收案笔录记明各种风险,委托人依然要坚持代理,作为律师如果无法定理由,也是不能拒绝的。 昨天谈二起案件有感。
作律师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目前网络上普遍流行的逻辑,你作为律师只要提收费就是
鸿儒随笔社会
2024-12-16 07: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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