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爵位制度:共分为三个系统,他们分别宗室、异姓功臣和蒙古爵位。 清朝宗室爵位分

半烟与过去 2024-12-11 10:07:18

清朝爵位制度:共分为三个系统,他们分别宗室、异姓功臣和蒙古爵位。 清朝宗室爵位分为12级: 宗室爵位只授予皇室族人(爱新觉罗家族)分别是: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异姓功臣爵位分为9等27级:公(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侯(分为一等兼云骑尉、一等、二等、三等)、伯(分为一等兼云骑尉、一等、二等、三等)、子(分为一等兼云骑尉、一等、二等、三等)、男(分为一等兼云骑尉、一等、二等、三等)、轻车都尉(分为一等兼云骑尉、一等、二等、三等)、骑都尉(一等骑都尉兼云骑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 蒙古爵位分为18级: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国公(镇国公、辅国公),札萨克台吉、台吉即塔布囊(分一等、二等、三等、四等),额驸(分为固伦、和硕、郡主、县主、郡君、县君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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