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一男子妻子与人开房被男子当场发现,男子要动手给妻子一点教训,男小三上前阻挡。男子愤怒之下,拿刀对其进行追砍。男小三被连砍数刀后,倒地不起。男子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出人意料。(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陈宇和林悦经人介绍相亲成功,陈宇支付了38万的彩礼后两人结婚。结婚时,尽管林悦没有将彩礼带回来一分,但是陈悦及父母对其仍然宠爱有加。因为陈宇没有兄弟姐妹,是家中独子。
陈宇也是一个十分孝顺和顾家的男人,结婚后为了照顾家人不再出去打工。而是在父母的资助下经营了一家店面。
陈宇为了生意早出晚归,而林悦却好吃懒做,整日沉迷于上网聊天。邻居们对林悦的行为颇有微词,认为她不懂得体谅辛苦打拼的陈宇。
不久后,陈宇怀疑林悦出轨,却苦于没有证据。一次,陈宇让林悦去看店,林悦找邻居借电话打给一个男人,两人卿卿我我聊了十分钟左右,邻居将此事告知陈宇,从此两人矛盾不断加剧。
林悦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强烈要求离婚。陈宇无奈同意,双方约定十天后去民政局办理手续。陈宇觉得林悦提出离婚肯定是因为出轨,于是在她手机上安装了定位设备。
此后,林悦与那个男人的联系更加频繁,甚至当着陈宇的面打电话。离婚前一天,陈宇发现林悦不在家,定位显示在一家宾馆。
陈宇怒火中烧,买了两把西瓜刀前往宾馆。他报出林悦的名字,前台告知是以林悦身份证开的房及房号。陈宇敲门,开门的是林悦的情人赵刚。赵刚见是陈宇后慌忙关门,被陈宇一脚踹开。陈宇冲进房内,看到没穿衣服的林悦坐在床上。
陈宇瞬间爆发,心中想到一定要给林悦一点教训。于是冲上去前去准备打林悦,赵刚上前阻止,陈宇的怒火瞬间转移到赵刚身上,掏出西瓜刀砍向赵刚。赵刚向外跑,陈宇紧追不舍,林悦阻拦时被陈宇砍中胳膊倒地。陈宇继续追砍赵刚,赵刚被连砍数刀后不再动弹。冷静下来的陈宇拨打了 110 和 120,等待警察到来。
经法医鉴定,赵刚系因遭受单刃锐器砍削头、颈、上肢部致血管破裂等,以失血性休克死亡。林悦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检察院以陈宇故意杀人为由对其提起公诉,但是陈宇认为自己冤枉。他为自己辩护道: 首先,他前往宾馆的目的并非杀害赵刚,而是想找林悦问明情况,看看婚姻是否还有挽救的可能,并没有预谋杀害赵刚的主观故意。
在现场,看到林悦与赵刚的情形后,陈宇受到强烈刺激,在与赵刚相互厮打情绪冲动中持刀乱砍,导致赵刚受伤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这符合激情犯罪 “当场实施” 的要件。
而且赵刚当场并未死亡,如果陈宇故意杀人,完全可以在关键部位再来一刀,所以陈宇并非故意杀人,其杀人行为可能是在性格缺陷和强烈刺激下的激情犯罪,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自己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其次,他有自首情节。陈宇自己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符合自首的要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处罚。
再者,林悦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对本案的引发存在过错。林悦的出轨行为是导致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在对陈宇的处罚上应从轻考虑。
第四,男小三刻意破坏他人家庭,并且在案发时激化矛盾,导致发生了刑事案件,其本身有重大过错。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宇作为成年人,平常与正常人无异,而且也没有精神病史,说明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陈宇为了泄愤,购买西瓜刀前去宾馆,本身存在一定的故意。而且案发过程中,他追上赵刚后多次反复砍击他,导致其身上从头部到胸部到背部十几处被砍。
虽无证据证明陈宇有直接要杀死赵刚的主观故意,但有证据能够证明陈宇没有第一时间将赵刚送到医院,导致其抢救无效死亡。陈宇对赵刚死亡应负间接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要比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要小,可以酌情从轻判罚。
其次,林悦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对本案的引发存在过错,应对陈宇从轻考虑。再者,陈宇拨打 110 和 120 的其行为构成自首,应当从轻。最终法院判决,陈宇犯故意杀人罪,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
这个悲剧警示我们,婚姻中的忠诚和责任至关重要。林悦的出轨行为不仅伤害了陈宇,也导致了赵刚的死亡,真是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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