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也能继承?河北衡水,村支书因醉酒驾驶,被免职处理。万万没想到,该村支书的儿子,在没有经过重新选举的情况下,便上任村支书和村主任,村民将此事进行检举。目前,当地部门已经回应,其当选村支书合法合规,并无不妥之处。
(案例来源:大河报)
曹某是一名村支书,在这个位置上已经很多年,几乎无人能够“撼动”他的位置。
事发时,曹某参加朋友组的酒局,并喝了一些酒。酒局结束后,曹某见已经很晚了,便抱着侥幸心理,独自开车回家。
万万没想到,行经至某处路口时,正好碰到交警查酒驾。此时曹某已经无法退回,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结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查,曹某被确定为醉酒驾驶。
考虑到曹某的身份,对当地产生了很坏的影响,有关部门对其做出免职处理。
村民得知曹某被免职,摩拳擦掌准备竞选村支书,没想到还没多久,新村支书便正式上任。
可村支书的人选,差点惊掉所有村民的下巴:这新任村支书不是别人,正式曹某的亲儿子,小曹。
有村民表示,村支书需要进行选举产生,明明没有选举,为什么小曹就当选了村支书?
更重要的是,小曹是某局正式编制人员。
事情在经过媒体的报道之后,引起强烈的反响,有关部门也正式进行回应:小曹担任村支书,是经曹某推荐产生的,流程合规合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曹某推荐自己的儿子担任村支书与村主任,是否有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根据法律规定,村主任的产生,应由全体村民进行选举,投票最高者担任,每届任期为三年。
具体到本案,村民表示并没有接到重新选举的通知,也就是说,小曹直接“空降”村主任,这种情况并不合法合规。
关于村支书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旧是通过选举产生。不过村书记在职期间,出现调离、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以及违反纪律撤销职务及以上处分情况的,经上级同意,可以补选。
具体到本案,曹某声称小曹上任,是其推荐的结果,是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在编人员,是否可以兼职村支书和村主任职务呢?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编人员,不得兼职村支书或者村主任。也就是说,只要是工作上不冲突,就可以兼职。
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无论是村支书还是村主任,都是由选举产生,不能“内定”,更不能“继承”。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已经正式回应,因小曹没有精力管理村中的事务,已经主动提出辞职。
不过选举的过程,以及村务不公开的问题,有关部门并没有进行回应。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