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男子家老宅突然起火,可是让人意外的是,老宅存放的两副400斤重的棺材却不翼而飞,并没有在火灾中损毁,事发后,户主觉得此事有蹊跷,正是盗走了棺材才放的火,于是就报了警,网友却纷纷质疑,现在还能土葬?
据赵先生称,老宅起火的位置是单独放棺材的那一间房子,就是棺材盗走了才点的火,现在市场价格3000多块钱,400多斤重。他那棺材是散架的,钉钩撬掉后带走的。
事发后,赵先生表示已经报了警,而警方也发布了征集线索通告。
有人说,偷什么都听过,这年头还有偷棺材的?还有人说,肯定棺材的木头是很值钱的料做的,不然偷些木头做什么。
其实,如果按照失主所称的盗窃的棺材价值3000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按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是3000元,刚刚达到刑事处罚标准,所以,单单就盗窃而言的话,处罚是很轻的。
不过,由于盗窃的数额不大,但是,嫌疑人面临的处罚是很严重的。
这是因为,由于嫌疑人在实施盗窃之后,将房屋点火焚烧破坏物证的,那么,虽然这是盗窃行为,但是却实施了放火行为。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二)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因此,嫌疑人的行为属于盗窃罪和放火罪。在这种情况下,是要面临数罪并罚的。
有人说,当地怎么还可以土葬?
其实,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规定,对划定区域内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不具备火葬条件的乡(镇),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暂不实行火葬。
因此,当地还是留有土葬的区域的。
但是,不管如何,盗走了人家的财物,又放火焚烧,这样的行径过于恶劣,希望能早日抓到嫌疑人,将其绳之以法。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