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女子意外发现丈夫有6年婚外情,还给情人转账81.5万,于是状告情人还钱

小疯汇 2024-12-06 18:41:36

四川凉山,女子意外发现丈夫有6年婚外情,还给情人转账81.5万,于是状告情人还钱。情人却说81.5万是男人应该支付的抚养费和医疗费,谁让她给男子生了个儿子!男子写保证书求妻子原谅,并在法庭上说出一句话,导致情人败诉。情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这样判决。 (案例来源: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女儿放学回到家,推开门就看到爸爸马骏跪在妈妈罗茜面前,赶忙问:这是演哪出戏呢? 马骏赶紧从地上起来,罗茜接过女儿的书包,然后若无其事的张罗着吃饭。但是吃饭的时候,只有筷子碰碗的声音,谁都不说话,女儿感觉情况不对。 马骏跟罗茜倒是一脸没事的样子,吃完饭后该干嘛干嘛,直到把女儿哄睡着后,俩人才回到卧室里继续。 女儿假装睡着骗过了爸妈,然后蹑手蹑脚的走到爸妈卧室外面听声音: 罗茜说:我跟你结婚12年,为你生儿育女照顾家庭,你就这么回报我的,不仅找了一个小13岁的情人,还豪气的给人家发了80多万的红包转账,你挺厉害啊! 马骏小声回:不是我找的她,是她找的我。她从外地回来发展,人生地不熟的,我就多帮了帮忙,然后她主动投怀送抱,我就没忍住,就…… 一声清脆的巴掌声从卧室内传出来,女儿没忍住推门走进去,马骏跪在地上,罗茜坐在床上。女儿哭着说:爸、妈,你们别吵架,我害怕,我不让你们分开! 马骏赶紧安抚女儿的情绪,还让罗茜配合说不会离婚,然后把女儿送回自己的卧室睡觉,确定女儿真的睡着后,马骏跟罗茜才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 马骏率先表态:刚才你也答应了,不会离婚哈!我也知道自己做的的确很过分,我可以写保证书,若是我再犯的话,我就净身出户。你看在孩子的份儿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罗茜无论如何也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跟别的女人共用了丈夫6年,而且那个女儿还生了个儿子! 马骏不断哀求,好话说尽,罗茜也不是铁石心肠的人,让马骏去要钱,能把钱要回来,这事就还能再商量。 可马骏去要钱却失败了,还转达回来一句话:李橘说那些钱是我应该给的,说我对非婚生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而且孩子身体不好,自然要花很多钱,所以没什么好归还的! 罗茜看马骏这样说,直接提了离婚,而且是马骏先对不起她的,所以马骏净身出户。 马骏吓坏了,赶紧求原谅,并说出了一个让罗茜都不能拒绝的理由。 罗茜思前想后,决定起诉李橘,要回马骏给李橘转账的81.5万元。 1、 罗茜主张李橘归还81.5万元,因为那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马骏未得罗茜同意,私自转给李橘,罗茜有权要求其归还。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虽然马骏跟李橘有婚外情,但这并不能成为马骏给李橘转账81.5万元的依据。马骏与罗茜并未离婚,那么马骏转给李橘的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马骏在未征得罗茜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分334次向李橘转款81.5万余元,侵犯了罗茜的合法权益,罗茜要求李橘归还。 2、 马骏当庭说出一个秘密,改变了案件的走向。 马骏为了求得罗茜的原谅,在李橘声称马骏的转款是在支付抚养费和医药费的情况下,马骏否认李橘的孩子跟自己有关系。 因李橘生产后,马骏并未做过亲子鉴定,所以无法证明李橘的儿子跟马骏存在血缘关系,那么马骏转账过去的80多万,李橘属于非善意取得,应当归还。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3、 法院因李橘未到庭应诉,且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孩子与马骏有血缘关系为由,判李橘败诉。 根据《民法典》第8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马骏未经罗茜允许转款赠与情人的行为,侵犯了罗茜的财产权益,违背公平原则。 李橘在明知马骏已婚还与其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接受马骏大额转账,属于非善意取得,违背公序良俗。 且李橘并未到庭应诉,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孩子与马骏的血缘关系。就算孩子真的是马骏的,但是罗茜对孩子是不具有抚养责任的,所以李橘依旧应该归还钱款。 因此法院判决,马骏与李橘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李菊应当返还罗茜79.4万余元。 李橘拿到判决书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却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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