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打官司,法院判了却不服不满意,又要上访,那要法律有何用? 了解了几十个信访案例,发现很多人的信访事由是:对各级法院判决不满意,有人因为家庭财产纠纷,有人因为邻里矛盾,还有人因为债务纠纷……,总之,打官司后,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还是终审,只要自己败诉了就不满,不满了就信访,没有其他理由,就是对各级法院的判决有意见。 法院是干什么的?不就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断官司吗?既然不服从调解或无法调解,选择了打官司,官司肯定会有输赢,赢了就高兴,输了就闹,那天下还有理可讲吗?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依法治国不仅仅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要慢慢弱化信访功能,弱化行政干预,慢慢打消一些人信访不信法,有纠纷靠访不靠法的念头。
既然打官司,法院判了却不服不满意,又要上访,那要法律有何用? 了解了几十个信访
淡泊的情声
2024-12-03 06: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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