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女子接到儿子幼儿园喜帖,说幼儿园要给2只羊驼举行婚礼,要求家长随礼30

小疯汇 2024-11-30 15:52:09

江苏宿迁,女子接到儿子幼儿园喜帖,说幼儿园要给2只羊驼举行婚礼,要求家长随礼30元吃大席,女子去了,发现2只羊驼,一只被装扮成新郎官,另一只头戴红花是新娘,台上有证婚人,有人按着两只羊驼行夫妻对拜礼,还有孩子们表演。幼儿园负责人说,以随礼的形式让家长孩子更有氛围感,整个办下来,幼儿园亏了10000多元。

(来源:椒点视频)

刘颖去幼儿园接儿子小杰,他拿着一张红色的喜帖一蹦一跳出来了。

他笑呵呵的把请帖给了刘颖,刘颖以为,儿子的老师要结婚,邀请自己参加。

可她打开一看惊呆了,这确实是一场婚礼,可婚礼的主角竟然是两只羊驼。

她觉得不可思议,就一个电话打到老师王萍那里确认。

王萍告诉刘颖,幼儿园打算为两只羊驼举办一场特别的婚礼,想让孩子们感受一下不一样的氛围和仪式感。

所以,幼儿园邀请家长参加,增进家长与孩子之间的互动。幼儿园打算以随礼的形式邀请大家,每位家长象征性地交30元,就能参加这场别开生面的活动,婚礼后还能吃大席。

刘颖听完,心里暗自嘀咕:这幼儿园真是别出心裁,给羊驼办婚礼?还真是头一次听说。

刘颖随后,给自己认识的其他孩子家长打去电话,大家有的觉得有趣,有的觉得新奇,有的认为离谱,各种各样的声音都有。

但毕竟30元也不贵,就相当于30元交了动物园门票,还有自助餐,不错了,30块买不了吃亏上当,吃大席也不算贵。

活动当天,刘颖特意提前下班,直奔幼儿园。

走进幼儿园,刘颖眼前一亮。幼儿园被装饰得喜气洋洋,张灯结彩,喜庆的很。

两只羊驼被人牵着,一只被精心装扮成了新郎官的模样,为了怕它对着大家吐口水,还给它戴了嘴笼。

另一只则头戴红花,显然是新娘无疑。周围围满了孩子和家长,大家都嘻嘻哈哈,兴致勃勃看着两只羊驼。

很快,婚礼仪式开始了,台上,一男子担任证婚人,手里拿着一个小本子,煞有介事地宣读着“婚礼誓词”。

而两位“新人”则被2女子牵着站在台上,两只羊驼看着台下的人群,有些莫名其妙。

等证婚人说完祝福词,两女子按着羊驼的头,完成了夫妻对拜的仪式。孩子们在一旁拍手叫好,笑声、欢呼声此起彼伏。

刘颖看着这一幕,虽然觉得很搞笑,但看着儿子小杰开心的样子,心想也值了。

刘颖随了30元的份子钱,随着仪式的进行,宴席也开始了。

幼儿园的食堂准备了丰盛的菜肴,家长们围坐在一起,边吃边聊,气氛十分融洽。

这件事被曝光,幼儿园负责人回应,这次活动我们幼儿园是亏钱的。光是布置场地、购买食材和装饰,雇羊驼,就花了不少钱,整体算下来,亏了一万多元。

那么,从法律角度,幼儿园给两只羊驼举办婚礼,该如何认定呢?

1、幼儿园举办活动应符合教育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并避免过度商业化的要求。

《学前教育法》第19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或者与年龄特点不符的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和其他活动。”

幼儿园为羊驼举办婚礼这一行为,法律条文并没直接作出明确规定。

这个活动如果能提高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增进亲子关系,并符合教育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教育法要求的。

但需注意,活动应确保安全、健康,并避免过度商业化或造成不良影响。

2、幼儿园要求家长随礼30元合法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虽然幼儿园并没强制家长随礼,但随礼作为活动的一个环节,确实涉及到了消费者的经济支出。

如果幼儿园在举办活动前没充分告知家长活动的性质、目的及费用情况,或存在误导、欺诈等行为,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侵犯。

但从案例看,幼儿园已明确告知家长随礼并非强制,且活动旨在增进家长与孩子之间的互动,因此可能并没构成违法行为。

3、幼儿园说亏损10000多,应该自负盈亏。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幼儿园在举办活动时应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分析,确保活动的经济性和可持续性。

幼儿园为举办活动而产生了亏损,这可能与活动的规模、成本及收益预期等因素有关。

虽然法律并没对幼儿园举办活动的盈亏作出具体规定,但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在举办活动时应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分析,确保活动的经济性和可持续性。

对于幼儿园给羊驼举办婚礼的行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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