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真难看!福建厦门,女子看弟弟一家可怜,好心将自己价值千万的房子送给他们居住,因为房价大涨弟弟内心的小算盘开始打响,未经姐姐同意,私自将房子以1400万元的价格卖了,并要求姐姐偿还570万元的房贷,配合过户。女子得知后又惊又气,坚决地拒绝了,结果弟弟却直接将女子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在当下这个环境中,房产,这承载着家庭梦想的砖瓦水泥,竟也成了撕裂亲情的导火索。 张女士(化名),一位事业有成的女性,对弟弟张先生(化名)一直关怀备至。 姐姐和弟弟自小关系好,张女士也常在经济上帮衬弟弟,张女士和老公一合计,鉴于弟弟一家没地方住,就把自个儿那套大房子送给了他们住。 由于张女士对弟弟挺放心,所以只是说了一下,还写了张承诺书,但真的没去办过户这事儿,她把关于房子的决定权交给了弟弟,并且已经去公证处公证了。 谁料,这份好意,却为日后的家庭纠纷埋下了隐患,四年后,楼市水涨船高,这套房产的市值已飙升至1400万元。 弟弟张先生眼见房产增值,内心的小算盘开始打响,他未经姐姐同意,私自将房子以14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第三人林某,并要求姐姐偿还570万元的房贷,配合过户。 张女士听说了弟弟的请求后,又惊又气,坚决地拒绝了,她觉得当初送房子主要是想给弟弟个住的地方,并不是为了让他去赚钱,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本案中,尽管张女士最初只是口头承诺赠房,但随后出具的书面承诺书,以及弟弟搬入居住的事实,都构成了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 弟弟拿着那份承诺书,告了对方一状,这意思就是他已经接受了那个礼物,然而,赠与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它不可撤销。 在把东西送给别人的过程中,还没正式把东西交给人家之前,送礼的人是有权改变主意的,买房子这类事儿,主要是通过办理过户手续来确认产权的变动。 简单来说,赠与要想真正算完成,得先把过户手续办好,张女士因为没有把房子过户,所以她还是房子的主人,可以随时取消之前的赠与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张女士只是公证了让弟弟帮忙处理房子的部分,没给赠与承诺书办公证,所以赠与是可以取消的。 最后,法院一致裁定:弟弟的诉讼要求被拒绝了,这说明,如果房子还没过户,赠与人有权利随时取消赠与。 这起案件背后,主要是家庭和利益间的激烈矛盾,弟弟张先生的行为,无疑是“吃相难看”,他将姐姐的好意视为理所当然,甚至想独吞1400万元的房款,丝毫不顾及姐姐的感受。 这种“白眼狼”的行为,令人不齿,而姐姐张女士,或许是出于对弟弟的过度信任,也或许是在赠与过程中缺乏法律意识,最终导致了这场纠纷。 这事儿让人开始琢磨家庭里那些财产纠纷的事了,在处理家庭内部的财产问题时,如何平衡亲情与利益,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这值得我们深思。 好在,这事儿显示了法律的公平,保护了赠与人应有的权利,同时也提醒我们,在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不可或缺。 亲情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呼吁大家关注家庭道德,推广真诚和友爱,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人际交往。 这事儿,不只是个法律纠纷,更像是放大镜,让人看到人心里那复杂的多样性,遇到利益诱惑,咱们得头脑清醒,别忘了自己的原则。 也提醒我们,在处理家庭关系时,要多一份理解和沟通,少一份算计和猜疑,只有这样,亲情才能永葆活力,家庭和社会才能更加和睦安宁! 参考信源:女子送房给弟弟被其1400万卖掉:要求姐姐姐夫偿还抵押贷款,1400万归弟弟--2024-11-20--光明网[心]
吃相真难看!福建厦门,女子看弟弟一家可怜,好心将自己价值千万的房子送给他们居住,
论芸有事
2024-11-20 16: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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